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徐睿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271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徐睿等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总字〔2010〕504号)收悉。经审核,徐睿、荆留发、杨丽波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上述人员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