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1年全国民政规划财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民办函〔201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2011年全国民政规划财务工作会议定于2011年3月31日-4月2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研究2011年民政规划财务工作;交流民政规划财务精细化管理经验;表彰2010年民政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汇总、审核2010年度民政事业统计、民政事业费和基建决算报表。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规财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规财处负责人和统计、财务人员各1名;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规财处1人。
三、报道时间、地点
请与会人员于2011年3月30日在海南太阳城大酒店报到(地址:海口市龙华路16号,电话:0898-66206666)。各单位将与会人员姓名、性别、民族、职务及抵达车次(航班号)、时间于2011年3月12日前报海南省民政厅规财处。
海南省民政厅联系人:祁力斌;陈咏
联系电话:13976012116;0898-65336107,13976087385
传 真:0898-65397106;0898-65333315
四、其他事项
(一)报表、台账报送要求。
1.纸质报表要求提交省、地两级汇总表和报表说明。为方便审核,请按照统计报表及说明、财务决算报表及说明、基建决算报表及说明分3册装订。
2.电子版要求携带2009年年报、2010年4季度季报和2010年年报台账。
(二)请携带笔记本电脑和u盘。为及时沟通及修改数据,请各地统计人员在会议期间保持在统计平台上在线。
(三)请各地严格遵守人员限额,超员经费自理。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