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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定海盘峙货运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舟山市交委:
《舟山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报定海盘峙货运码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舟交〔2009〕306号)悉。2009年11月5日,省港航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同意在原客货码头东侧新建500吨级货运码头1座,原客货码头改造为客运码头,并新建相应后方陆域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为货4.6万吨。

二、总平布置:同意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将原客货码头平台向西北移17.62m(码头前沿线保持不变),形成单桥单撑型式的客运码头。在客运码头与舟山港海通轮驳有限公司码头之间新建一个单桥单撑型式的货运码头。客运码头基本利用现客货码头的设施,趸船及栈桥均利用现结构,撑墩为新建,其平面尺寸为3.6m×3.6m,更换钢引桥及钢撑杆。货运码头的趸船、栈桥、钢引桥及钢撑杆均新建,撑墩利用现客货码头的撑墩。新建趸船平面尺寸为36.0m×9.0m,钢引桥平面尺寸为20.0m×4.0m,栈桥平面尺寸为33.6m×6.0m(包括桥台墩平面尺寸为3.6m×6.0m)。陆域布置堆场、仓库及管理用房等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三、结构型式:原则同意码头结构方案一,货运码头采用单桥单撑的浮码头结构型式,桥台墩采用高桩墩式结构,桩基采用4根φ800mm钻孔灌注桩。栈桥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排架间距10.0m,每榀排架下设2根φ800mm钻孔灌注桩,桩上为现浇横梁,横梁上搁置空心大板。客运码头采用单桥单撑的浮码头结构,撑墩采用高桩墩式结构,桩基采用4根φ800mm钻孔灌注桩。

四、工程投资:本工程概算投资为886万元,建设资金除部省定额补助外,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曹玉泉,电话:0571-88909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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