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安市海轮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能力认可的批复
(闽经贸机电〔2009〕823号)
福安市海轮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根据你司申请,我委委托福建省造船工程学会、福建省禹盛船舶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成专家评估小组,按照《船企评价标准》(cb/t 3000-2007)要求,于2009年10月30日对你司进行评估。现同意该评估小组意见,你司基本具备二级ⅳ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能力,请按评估小组意见做好整改工作。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