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韩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9〕137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核准泰康人寿韩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泰康晋发〔2009〕第106号)收悉。经审核,韩狄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韩狄为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