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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评选全省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09年,全省各级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积极推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升级,行业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业得到进一步发展。省建设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省建设系统从事建筑业管理,且成绩突出的市(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科(处)、股和职工。

(二)表彰名额: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100个和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100名。各市(州)分配名额含扩权试点县(市)。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按照当地政府授权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2、积极服务于灾后恢复重建和扩大内需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服务与监管,切实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整体素质较高,工作人员熟悉行业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行政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行业发展政策,有效地指导和促进本地区建筑业的发展。

4、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所在地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能认真执行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诚信管理效果明显。

5、工作人员行风端正,服务优质、行为廉洁、政令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信件处理快速高效,在所在地区有较高权威信和良好信誉。

6、对外开拓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政策性强,办事态度热情。

2、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业务熟悉,能熟练掌握和应用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具备较高的理论和业务水平,工作成效明显,业绩突出。

3、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未发生过以权谋私和徇私舞弊等违规问题。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请各地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真正起到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激发活力的作用,更好地促进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业的发展。

(二)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开透明。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层层推荐。经所在单位公示一周后,逐级审核上报。

(三)省建设厅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审定产生表彰单位和人员。

(四)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填写《申报表》于2009年12月20日前报省建设厅建管处,凡推荐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扩权试点县(市)由各市、州将《申报表》上报省建设厅。

联系电话:(028)85552040

附件:1、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3、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地 区

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

成 都

11

11

自 贡

5

5

攀枝花

5

5

泸 州

5

5

德 阳

6

6

绵 阳

6

6

广 元

5

5

遂 宁

4

4

内 江

5

5

乐 山

5

5

南 充

5

5

宜 宾

4

4

广 安

4

4

达 州

5

5

雅 安

4

4

巴 中

4

4

眉 山

4

4

资 阳

4

4

阿坝州

3

3

甘孜州

3

3

凉山州

3

3



附件2:
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 政 编 码

主 要

先 进

业 绩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建筑业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工作单位名称

从事建筑

管理年限

 年

政 治

面 貌

职 务

(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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