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快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乌政办[2009]321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
《关于进一步加快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化发展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教育信息化建设,构建符合基础教育需要的教育城域网,为全市提供交互式传输网络及多媒体教育信息资源,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实施教育信息化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学内容、教育方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变革的重要措施,是推进现代化教育教学的一种重要模式,是推进少数民族“双语”教学,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教学质量的迫切需求。我市作为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教育信息化应在全疆起到示范、带头、辐射作用。随着“双语”教学工作的推进和深入,大力实施教育信息化,对广大教师和学生适应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的教育要求,实现教育协调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 “统筹规划、国家主导,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原则,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协调发展,注重实效,以网络建设为基础,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管理服务为保障,加强“三网两库”(三网:教育外网、教育专网、校园网;两库:基础数据库、教育资源库)建设,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领域的应用,加快乌鲁木齐市教育现代化进程。
三、总体目标与战略重点
(一)总体目标。
2009年-2012年,我市教育网络要覆盖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具备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和教研的能力,学生能操作计算机,并逐步形成利用网络进行学习的能力和习惯,现代信息技术及教育信息资源广泛应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中,建立起基于网络的、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的教学模式、评价模式和管理模式,逐步形成全市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体系,从而促进我市终身教育的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和劳动者。
(二)战略重点。
1.尽快建立乌鲁木齐市教育专网,实现网站群架构。
2.建立全市教育系统电子公文交换中心,提高工作效率。
3.建设全市教育信息数据中心、教学资源中心,形成水平较高、内容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库和交流便捷、优质高效、规模庞大的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共享体系。
4.建立教学“直播课堂”(视频会议)系统和教育电话网。
5.在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中普及信息技术,建设一支满足信息技术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
6.全面启动“校校通”工程,使中小学师生都能共享网上教育资源,提高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
7.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全面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程,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促进中小学教学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乌鲁木齐市教育专网。
1.加快网络基础建设。依托我市网络运营商基础设施,采用ipsec vpn技术组网,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以100m带宽,按照自上而下的建网原则,完成乌鲁木齐市教育专网骨干节点和区(县)级教育网络建设,实现市、区(县)、学校三级相互连通,形成联接乌鲁木齐市教育行业的网络,辐射全市各区(县)教育局和所有中小学校的、面向社会开放的、具有现代远程教学功能的乌鲁木齐市教育网络系统。
2.加强远程教育平台建设。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要发挥现有设备、技术、人才等优势,以远程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和资源传输为主,加强乌鲁木齐教育专网和乌鲁木齐教育信息网建设,通过远程教育平台实施对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发布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制定的教育法规、教育政策以及各类教育信息。
(二)加强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应用,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信息支持。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建设要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以网络课程和多媒体教材为主要手段。坚持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鼓励竞争、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形成全市教育信息资源开发服务体系和有效的运作机制。
1.进一步加快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工作,采用自主开发、译制、引进以及资源共享等多种途径,建设和整合教学资源。尽快建立涵盖学前和九年义务教育各年级的课程资源和各类专题资源的基础教育资源库,通过互联网免费向中小学提供。加快“双语”教学和“双语”教师远程培训资源建设步伐,研制“双语”教学资源,各学校要积极参与制作适合“双语”班使用,与教材相配套的教学资源。
2.加大对信息资源建设投入的力度,加强统筹,市、区(县)、学校共建教育教学资源库群。鼓励教育教学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教育教学资源的评审、认证和监管制度,调动学校、教研部门、有关行业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方式开发教育信息资源。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发地方教育资源和学校教育资源。注重信息资源开发成果的应用研究,不断提高资源应用效益,初步形成网上虚拟教学研究和学习环境。
3.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基础数据库。依托《中小学综合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教育信息基础数据,建设市、区(县)、学校教育信息资源服务体系。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确保教育信息化健康发展。在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中普及信息技术,使全体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都具备运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建立稳定的能满足信息技术课程教学需要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能够胜任教育信息技术设施维护、管理和教育信息资源开发的专兼职结合、校内外结合的技术队伍。
加强对在职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组织和考核,采取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在培训机制上,逐步建立普及性培训与个性化培训相结合、面对面培训瑟远程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机制。用2-3年时间,完成新一轮全市中小学专任教师以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每五年对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师进行新大纲和新教材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建立市、区(县)两级教师信息技术培训体系,建设若干个质量较高、设施齐全的信息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四)高标准完成“校校通”工程。从现在起,用2-3年时间实现中小学“校校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基础教育学校)建成符合教育部要求的、不同层次的校园网。乡镇中心小学、城市小学配备一个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所有中学根据不同要求配备两个以上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并接入乌鲁木齐教育专网;学校内所有教室及其他学习场所均可联通网络,以方便获取学习资料和开展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在配置中小学信息技术设施时,可按以下三个层次进行建设。
1.建成能够满足开设信息技术课程教学需要的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和配套的基本应用系统,并以adsl或光纤方式接入乌鲁木齐教育专网,为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信息技术提供初步条件。全市农村小学2009年底前至少达到此标准。
2.建成覆盖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主要场所的校园网,并以vpn方式接入乌鲁木齐教育专网;大部分教室能利用网络进行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能满足多数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信息技术的需要,使网络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活动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为推进各门学科与现代信息技术整合,为学生和教师学习、工作提供基本保障。全市大部分中小学按此标准建设。
3.建成比较完备的校园网,网络进入教室,班班都能上网,初步拥有数字化校园必备的应用系统,与乌鲁木齐教育专网实现高速接入。能满足所有教师和学生使用网络的需要,为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并通过网络与其他学校共享网上教育教学资源提供保障。各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按此标准建设。
(五)加快数字图书馆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的信息环境,减少重复投资,加大数字图书馆建设,与市图书馆合作,加快数字图书馆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在全市中小学开设信息技术课,全面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及有条件的小学三年级以上要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个别确有困难的农村学校,必须在2010年春季新学年开设。
各中小学要通过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学生具有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处理信息和应用信息技术手段的能力。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小学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68学时;初中阶段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不少于68学时;高中信息技术课程,一般为70-148学时。上机课时不应少于总学时的70%。
在巩固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建设的基础上,进行多样化的信息技术教材建设,推广精品教材。
(七)提高中小学校远程教育设备配备水平,满足中小学远程教育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远程教育设备,加强中小学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和语音室建设,提高计算机生机比和班级电视机配备率。从现在起,用2-3年时间,使全市中学在校学生平均10人拥有1台计算机,小学在校学生平均12人拥有1台计算机。实现“班班通,堂堂用”(每个班级配备电视机或其它能够使用远程教学资源的设备,保证每个班级每堂课都能使用远程教育资源)。开通教育电视专用频道和实现宽带接入,有条件的学校要着力拓宽教育资源传输途径,提高远程教育能力。
(八)广泛开展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教育教学改革。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和整合为核心,推动学科课程改革,进行教学设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倡教学模式的创新,努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其他学科教学的整合,在各个学科的教学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手段,使信息技术教育成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各类学校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及时从技术应用的初始阶段转向整合阶段,把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教学的观念、方法和手段。
(九)建设全市教育电子公文信息交换系统。扩大教育电子公文信息交换范围,积极推进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实现学校内部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管理信息的网络化传输,促进教育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十)积极拓展“直播课堂”视频会议系统和ip电话业务。
“直播课堂”(视频会议)使不同地方的人们能够像在同一间房间一样交流思想,交换信息,更好更快地作出决策。区(县)教育局设立视频会议室,学校设立直播听课点,具备双向交互功能。通过网络远程传输的方式,掌握教育行政部门的最新政策,举办各类培训、讲座、教研等活动。
在学校设立直播听课点,将优秀教师的授课,直接传输到学校、班级,实现资源共享。建设“双语”直播课堂,为全市学前和中小学“双语”教学班级提供教学指导和示范。
ip电话是通过tcp/ip协议,在网络中实时传送语音信息的应用。ip电话不但能够更加高效利用网络资源,而且可以提供更为廉价的服务。无需再另外租用或单独用于话音的设备和线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发展。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及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建立和健全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化的组织管理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实施中小学远程教育工作的责任;各级发改委、财政、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在中小学远程教育的项目规划、产业政策、网络建设和财力保障等方面应给于大力支持,重点支持中小学远程教育培训、教学资源、技术服务等项目建设。
1. 成立领导机构。市教育局成立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全市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市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市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具体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方案。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各学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教育信息化工作。
2.成立远程教育管理机构。一是成立乌鲁木齐市中小学远程教育中心,与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二是各区(县)政府要加强电教(信息)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在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电教(信息)机构,具体负责远程教育工作。三是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信息中心;没有条件的学校要成立信息技术组。学校应配备不少于两名专职或者兼职的远程教育管理员,负责远程教育资源的下载、整理、存储、刻录、发布,负责教师应用培训和系统维护。兼职教师承担远程教育管理员工作的要计算工作量,其工作量不低于学科教师工作量的50%。校长是学校远程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证学校远程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3.制定建设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完善我市有关学校教育信息化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形成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标准化体系。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技术规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普及信息技术教育为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本地区和本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精心设计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稳步、扎实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加大对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远程教育的投入,为远程教育工作提供保障。坚持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原则,在用足用好国家远程教育专项经费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设立远程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制作、发放和传输优质远程教育资源。各区(县)政府也要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强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正常的远程教育工作保障机制,把中小学远程教育、信息技术教育所需经费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学校生均公用经费5%以上应当用于远程教育工作,主要用于远程教育设备维护,耗材、软件购置以及互联网接入费等支出。其中,市、区(县)中小学远程教育管理部门可按一定比例统筹管理,其余由学校支配。
(三)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建设效益。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在教育信息化建设中,要强化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的意识,兼顾职业教育;合理开发和配置教育资源,避免资源浪费。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努力实现现有设备及课程等资源的共享,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保证每套设备每周使用不少于20课时。要坚持经济、实用、高效相统一的原则,克服“重硬轻软”的倾向,坚持软、硬件建设并重。要注意教育信息化各有关项目的衔接和配合,避免重复建设。同时,要把信息化建设与教育布局结构的调整和学校改扩建、学校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加快实施。
(四)加强信息化网络安全、道德和法律教育,确保教育信息化工程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各级领导、教师、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技术教育和使用信息技术的伦理、道德和法制教育,把信息安全教育有效地注入教育信息化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网络管理。培养学生的信息鉴别能力,增强学生正确使用信息技术的责任感。
(五)完善考核机制,保障建设目标的实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督导考核机制,制定《乌鲁木齐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考核标准》,将教育信息化工作有关指标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将信息技术运用技能作为必备条件。
继续开展中小学教师计算机水平考核和全国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考试,促进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的提高。继续抓好各类远程教育示范学校、实验区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关注教育信息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总结经验,做好示范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