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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峰辞去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颁发部门】 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峰辞去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9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峰辞去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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