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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桂发改农经[2009]107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桂发改农经〔2009〕1077号)


贵港市发展改革委、水产畜牧兽医局:

你们《关于请求审批贵港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贵发改报〔2009〕3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贵港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在贵港市5个县(市、区)改扩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16个,猪场年出栏量 万头。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猪场2个,年出栏1000-1999头猪场10个,年出栏2000-2999头猪场1个,年出栏3000头以上猪场3个。

二、项目建设内容:主要进行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防疫消毒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建沼气池3455立方米,消毒房2464平方米,消毒设备138套,改建猪舍37275平方米,排污沟2450米,化粪池9710立方米,发酵床4800平方米。各建设点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三、项目投资:总投资121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60万元,项目业主自筹357万元。

四、请据此批复,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和建设条件,抓紧开工建设。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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