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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办发[2009]1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15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加强我区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防控合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次仁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 有 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雷 桂 龙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成 员:文 秋 良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陈 新 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卢 英 方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索朗群佩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晋美次仁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才旺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李 学 林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黄 宝 山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
扎顿  拉萨海关副关长
徐 自 忠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袁斌  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副局长
年扎  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局长
张韧  自治区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尼玛顿珠  中国电信集团西藏自治区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雷桂龙同志兼任,黄宝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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