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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临时降低国家储备磷酸奥司他韦胶囊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浙价费[2009]2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临时降低国家储备磷酸奥司他韦胶囊销售价格的通知
(浙价费〔2009〕286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积极应对我省当前抗击甲型h1n1流感任务的紧张形势,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缓解各医疗机构对抗病毒药物--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的需求,经各方协调,国家已批准向浙江调拨供应国家储备的国产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经商有关部门,现就有关销售价格问题明确如下:

一、国家调拨供应的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分别由上海三维制药有限公司和湖北宜昌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包装规格为75mg*10粒/盒,核定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这批药品的临时最高销售价格为105元/盒。

二、上述价格自储备产品到货之日起执行。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甲流防控任务,加强政策宣传,加大监督检查和市场监测力度,确保这次降价成效落到实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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