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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任职通知--江拥洛追任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


【颁发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藏政发[2009]7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干部任职通知
(藏政发〔2009〕72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2009年11月2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江拥洛追任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列永吉之后)。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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