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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0]5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581号)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日本兴亚财险〔2010〕073、07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从2亿元人民币变更为3亿元人民币。

二、批准你公司根据2010年4月1日的股东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附件: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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