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文化部关于同意塞拉利昂歌手玛利亚到江苏盱眙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9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塞拉利昂歌手玛利亚到江苏盱眙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97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2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南京司麦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塞拉利昂歌手玛利亚,于2010年6月12日到江苏盱眙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