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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颁发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1年第13号)


关于公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公告

为提高收费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规范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我部组织制定了《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高速公路区域联网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8〕275号)同时废止。
该技术要求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日常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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