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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陂西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陕保监复[2009]4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陂西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494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关于陂西营业部开业事宜的请示》(泰康陕发〔2009〕第0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批准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陂西营业部开业。

二、 该营业部的业务经营区域为咸阳市三原县。

三、 该营业部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该营业部办公地址为咸阳市三原县陂西街道西侧路南。

请持此批复文件到陕西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按照陕西保监局《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进行公告。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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