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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成立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赣交计字[2009]4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成立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的批复
(赣交计字〔2009〕491号)


省公路管理局:
你局《关于成立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的请示》(赣路办字[2009]6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办主任:邹显华;副主任:邱文东、曾晨东、聂洪琳;总工程师:张龙生。项目办相应机构和人员由你局按照厅务会原则通过的《江西省高速公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指南》(试行)安排,并向厅报备。
请尽快组建相应机构,积极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该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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