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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芜湖港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芜湖市政府

【发文字号】 芜政办[2009]5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芜湖港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2009〕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芜湖港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交通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批复。《规划》明确芜湖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和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安徽省实施东向发展战略和皖江经济带开发的重要依托,是我市及皖东南地区经济发展、沿江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重要支撑和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为切实有效保护和科学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充分发挥港口在发展现代物流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对《规划》实施重要性的认识
《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市港口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实现港口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加快《规划》实施步伐,必将进一步凸显芜湖港在长江运输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物流通道节点的作用,推动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规划》学习、宣传力度,切实了解、理解并掌握《规划》内容,明确执行《规划》的职责和义务。市港航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规划》的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了解规划、执行规划、监督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各部门实施规划的职责
《规划》的实施涉及到陆域和水域,与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运输方式发展规划等密切相关。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应切实承担各自的职责。市港航管理部门作为《规划》实施的主要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市发展改革、规划部门要做好各项规划的衔接,严格项目审批,控制好港口陆域、水域。市国土部门要确保《规划》港口建设用地的需要。市交通部门要加快疏港道路建设。各县、区政府要保障《规划》在本区域内的实施。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做好各自工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精心组织,加快规划实施步伐
一是加快港口建设步伐。加快港口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是落实《规划》、促进港口发展的前提。港口建设应重点支持公共码头建设。要在建设集装箱、汽车滚装、建材和煤炭码头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加快仓储、配送、综合商贸等物流设施建设,尽快形成以港口为依托的综合物流园区。重点推进朱家桥港区综合物流园区、裕溪口港区煤炭物流园区、荻港和三山港区建材物流园区建设,在岸线、陆域、用地及基础配套设施等方面,统筹兼顾,严格控制,适度超前建设港口,杜绝港口低水平重复建设。2010 年以后,根据各港区货物吞吐量增长情况和经济发展需求,分期逐步建设其他码头泊位,逐步完善有关港区物流园区功能和配套设施。
二是完善港区集疏运综合体系。完善四大核心港区的集疏运通道,尽快推进朱家桥港区快速疏港通道建设,提高长江路、港湾路、九华北路等主要通道的通行能力,增强港区与后方工业企业、芜湖铁路货运北站等枢纽站场的交通联系,实现朱家桥港区主要疏港通道与芜宣高速、芜雁高速、芜马高速等城市主要对外通道的有效衔接。扩大裕溪口港区疏港铁路通行能力,加强港区道路与过境高速公路的衔接。进一步加快荻港、新港等港区的疏港通道建设。
三是加快重点港区控制性详规的制定与实施。控制性详规需要根据芜湖港口特点和发展目标,采取新建码头与调整已有码头功能相结合的措施,逐步完善港区功能和布局,提高港区的总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市港航管理部门抓紧组织编制朱家桥港区、三山港区、东梁山港区等重点港区和荻港港区的庆大圩作业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四是加快港口公用锚地建设。建设锚地是保障港口可持续发展和航道畅通的需要。市港航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建设资金,加快锚地新建和改扩建进度,确保港口基础支持系统的完备,扩大港口锚泊能力,提高锚地服务质量。
五是提高港口投融资水平。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集团来芜湖投资港口,提高港口投融资水平,促进港口跨越式发展。

四、严格审批,科学配置,确保岸线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
坚持“依据规划、深水深用、公用码头优先、节约集约使用、加强陆域控制”的港口岸线使用审批原则,从严审批岸线,处理好港口岸线和工业岸线、生活岸线等关系,确保岸线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市港航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港口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办理港口岸线审批等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程序取得岸线使用批准文件建设港口、码头及其他设施的行为,水务、环保部门和海事机构等对未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水上水下施工和环保许可。对于可能涉及港口陆域的其他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在审批前,需先行征求市港航管理部门的意见。

五、加大对芜申运河等支流优质岸线资源的控制
芜申运河已开工建设,作为通航千吨级船舶ⅲ级航道和我市通往苏、浙、沪地区的又一水运通道。市规划部门要加快芜申运河产业带的规划,市港航管理部门要加快芜申运河港口的布局规划,沿线的芜湖县、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加强对两岸陆域纵深1000米范围内的控制,在此范围内布设项目需经市岸线管理委员会同意批准。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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