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风评议工作的通知
(芜政办〔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9〕119号)和《芜湖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县处级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芜市发〔2009〕16号)的部署,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09年度政风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政风评议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政府政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市政风评议办公室负责评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根据工作需要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二、评议对象
按照各部门相关工作职能,将73个被评议单位分为县区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社会事业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五类进行测评。
第一类:县区政府、开发区(9个)
芜湖县政府、繁昌县政府、南陵县政府、镜湖区政府、弋江区政府、鸠江区政府、三山区政府、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第二类:经济管理部门(13个)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港航局、市重点局。
第三类:综合管理部门(11个)
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编办)、市统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接待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信访局、市信息办、市招标采购中心、市建投公司。
第四类:社会事业部门(17个)
市外侨办、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人口和计生委、市人防办、市民委(宗教局)、市地方志办、市贸促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档案局(馆)、市广电总台。
第五类:执法监督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23个)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物价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市容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芜湖银监分局、市烟草专卖局、芜湖海关、芜湖海事局、芜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统计局芜湖调查队。
三、评议内容
今年的政风评议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省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政的各项要求,设置以下四项评议内容。
(一)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情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和落实行政问责制以及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进行问责等情况。
(二)效能建设。主要是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改进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文件,减少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以及勤俭节约、降低机关行政成本等情况。
(三)廉政建设。主要是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情况,清理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小金库”情况,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遵守各项廉政制度情况。
(四)政务公开。主要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应公开的内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等情况。
四、评议方法
政风评议主要采取座谈了解、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并分层面向社会发放问卷测评表。一是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在在芜的全国、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督查团发放问卷测评表;二是向市级信访投诉机构(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市长热线,人大、政协、“两院”的信访部门、市纪委信访室、市民心声网站)发放问卷测评表;三是向科教文卫、工商系统的事业单位,部分国资企业、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发放问卷测评表;四是向城乡居民(包括县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委会负责人等)发放问卷测评表;五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办税大厅、公积金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进行随机测评;六是向市广电总台新闻频率的“政风行风在线”栏目发放问卷测评表,并将被评议部门“一把手”上线情况、投诉举报问题解决落实情况作为政风评议分值增减因素。
政风评议期间,从被评议的单位中,选择市经委、市城乡建委、市水务局、市重点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市规划局、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市容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0个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通过电视媒体向社会进行政风建设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同时,在芜湖市政府网站和芜湖新闻网上,开展网上测评和征求意见活动。
问卷测评表采取分项计分方法,满分100分。测评中各层面所得分在总分中均按20%的比例加权计算。问卷测评表设置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等次。评议对象得85分以上(含85分)为满意等次,70分以上(含70分)至85分以下为比较满意等次,60分以上(含60分)至70分以下为基本满意等次,60分以下为不满意等次。
为客观了解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政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正地评价我市政风建设的整体状况,政风评议期间,将通过新闻媒体、芜湖市政府网站公布评议内容、被评议单位名单以及投诉电话等。(投诉电话:3112527)
五、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评议结果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评为满意等次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政风评议结果,在芜湖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中加以运用;驻芜省垂直管理单位的评议结果由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向其省主管部门通报。
(三)市政风评议办公室将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被评议单位,督促其整改,限期书面报告整改结果。
六、几点要求
(一)政风评议期间,被评议单位要集中精力抓好正常业务工作。市政风评议办公室不专门听取被评议单位的汇报,不增加被评议单位的负担。
(二)政风评议期间,被评议单位不得成立迎评机构、编印迎评简报、发放测评类问卷等。
(三)政风评议期间,被评议单位不得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函件,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发放征求意见函件等。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