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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节能降耗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平政办发[2009]1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节能降耗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平凉市节能降耗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全面实现全市“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平凉市节能降耗攻坚实施方案

2006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开展节能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安排部署,不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突出抓好重点节能项目实施,不断完善重点企业节能管理,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至2008年底,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与2005年相比,累计降低11.8%。为了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十一五”期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的目标任务,根据《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甘肃省节能降耗攻坚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责任指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平凉市节能降耗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十一五”全市万元gdp能耗降低20%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坚定信心,明确思路,强化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积极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全面深化重点领域节能,突出抓好工业节能,依靠科技、健全法制,广泛动员,通过一系列攻坚行动,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任务。

二、任务目标

以2005年可比价计算,“十一五”期间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20%。即:万元gdp能耗基数由2005年的3.03吨标准煤下降到2010年的2.42吨标准煤。为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2009年力争实现万元gdp能耗下降9.2%以上。11户年耗能万吨以上企业全面完成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指标,各县区在全面完成与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指标的基础上,抓好辖区内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工作。

三、行动内容

(一)结构调整攻坚行动

1.总体目标。依据我市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以调整结构为主线,围绕煤电、建材、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四大产业,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2.主要工作。一是以现有煤炭生产、煤制甲醇、二甲醚等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煤制甲醇及下游产品开发步伐,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原煤就地转化率。二是积极落实市政府关于振兴装备制造业行动计划,推动疏水阀、磁控管、切纸机、石油机械、矿用机械等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突出抓好平凉铸造中心、高参数疏水阀、超高频电真空器件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平凉红牛”、“平凉金果”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推进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全力支持凯沣公司、景兴公司、泾川恒兴果汁、崇信伊顺祥牛业公司、泾川福润禽业公司等一批农业产业化农头企业做大做强。四是积极发展新型建材工业,加快水泥行业改造升级步伐,提高水泥行业生产和管理集中度。充分发挥石灰石、陶土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防水密封材料、保温隔热材料、装修装饰等节能环保产品。突出抓好平凉海螺水泥公司日产5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华煤集团煤矸石综合利用、崆峒区新型节能石灰生产线等建设项目。五是加快特色旅游产业发展,大力推进旅游资源和市场的培育开发步伐。六是促进工业园区(集中区)的集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09〕44号)精神,研究政策措施,完善管理体制,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加快平凉工业园区、静宁工业园区、华亭工业园区发展的同时,着力支持泾川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峡门新型建材工业集中区等集中区建设。七是积极推进陇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提升我市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水平。八是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建设。按照《平凉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快循环经济建设步伐,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构建以循环型工业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体系。

(二)重点企业节能攻坚行动

1.总体目标。年耗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企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行业领先水平,带动行业节能水平的大幅度提高。

2.主要工作。一是实施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报告制度,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监测。按照《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初步建立能源统计、能源监测和能源考核体系以及节能奖励办法,建立年耗能万吨以上企业的能源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加强能源巡查,对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监测。二是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结合平凉实际,通过上大压小、加快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装备水平。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节能奖励资金支持,力争平凉上杨水泥厂、平凉市包装纸板厂等5户企业完成2009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三是积极实施重点节能项目。加快实施华能平凉发电公司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华煤集团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平凉祁连山水泥公司余热发电、泾川恒兴果汁公司苹果渣综合利用等一批重大节能项目,加快推进平凉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四是强化重点企业节能管理。加强对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检查指导,完善节能统计和计量,组织开展设备检测,编制节能规划。健全完善重点企业内部能源监督管理。实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公告制度,对未完成节能目标责任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开展重点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三)重点领域节能攻坚行动

建筑领域

1.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现50%的节能设计标准;新型墙材使用率达到60%以上。全市每年约有10万吨粉煤灰和炉渣用于墙材生产。

2.主要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新建建筑50%的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推行分户供热计量方式。二是结合平凉实际情况逐步开展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三是在建筑中大力推广太阳能利用技术、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与燃气壁挂炉联动互补技术。四是建立建筑能效标识与测评评估制度。研究运行方式,制定实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相应制度,加快能效测评机构的建设,规范开展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材料和制品的推广应用。研制开发和引进生产多功能、保温好、高利废、与主体结构同寿命的复合型墙体材料。六是禁止和限制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止2010年底,崆峒区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七是完善建筑节能检测与评估技术。继续健全完善建筑节能检测评价技术及成套测试设备。

交通领域

1.总体目标。完成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的若干意见》(交科教发〔2007〕761号)中提出的“到2010年,实现公路单位运输周转量用地面积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10%,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5%,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污染物排放量下降30%的目标。

2.主要工作。一是建立并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二是调整优化道路运输运力结构,逐步淘汰高耗油的老旧车辆。三是积极探索实施城市公交车、出租车“油改气”,推广车用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四是公路养护工程中推广应用沥青再生利用、沥青路面热再生和冷再生技术。

农村领域

1.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农村清洁能源普及率达到25%以上,农村户用沼气池发展到10万户以上,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达到15处以上,积极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淘汰一批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逐步建立一批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区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主要工作。一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切实抓好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新能源建设。大力推广户用沼气、省柴节煤灶、太阳灶等节能技术。二是积极推广全膜双垄集雨沟播旱作农业技术等农业节能新技术,推进耕作制度改革。三是以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为契机,加快淘汰和更新部分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全市节能型农业装备水平。四是推广集约、高效、生态畜禽养殖技术,降低饲料和能源消耗。推广节能养殖模式,充分利用太阳能和地热资源调节畜禽舍温度,降低畜禽舍加温和保温能耗。

到“十一五”末,全市累计推广户用沼气池10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万平方米, 太阳灶13万台,推广高效省柴节煤灶42万台。乡村清洁工程示范点累计达到10个,示范村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商业领域

1.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大型商场、超市和专业店的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抑制过度包装和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等为内容的节能降耗工作。

2.主要工作。一是加强能耗管理。引导和推动大型商场、超市等加强能耗的统计、分析和成本核算,制定节能目标和措施,加强经营能耗考核,总结推广先进节能措施和管理模式。二是开展商用建筑节能改造。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零售场所室内温度控制;引导企业对现有商用建筑进行保温、隔热及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等方面的能效系统设施改造;新的大型商业建筑要符合建设部发布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三是开展抑制过度包装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流通环节对生产和消费的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引导,大力倡导节约风尚,使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过度包装对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倡导零售企业销售“适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企业实行“绿色包装”。

(四)绿色照明攻坚行动

1.总体目标。在全社会初步建立普遍使用节能灯具的社会氛围,2009年完成推广5万只节能灯的目标。

2.主要工作。结合实际,在推广高效照明产品时适度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大力宣传推广,加大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单位、企业参与推广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节能减排办负责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组织工作,各县(区)要落实1-2名专门负责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各县(区)政府要积极筹措推广资金,社会各方、各有关单位也要加大本单位实施高效照明产品替换的投入。加大推广力度,充分调动终端用户自愿购买高效照明产品。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年度末,由各县(区)组织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市节能减排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各部门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

(五)公共机构节能攻坚行动

1.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比2005年降低20%以上。

2.主要工作。一是摸清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底子,并制定具体规划,并逐年分解落实。二是力争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全部采用高效照明产品。三是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四是推广智能节水控制、太阳能、热泵等技术。五是除医院等特殊公共场所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得高于20摄氏度。六是积极实施集中供热工程,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供热小锅炉一律予以拆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是节能降耗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要具体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万吨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逐项落实节能目标责任。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涉及到各部门职责的节能领域要真正负起责任,制订详细计划,安排好实施步骤,确保节能任务的完成。

(三)强化责任追究。市节能减排办要加强节能工作的督导,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把关,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任务完不成的县区、部门和企业负责人,提请党委、组织部门严格问责。

(四)落实节能政策。认真执行《节能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和节能减排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上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认真筛选备选项目。

(五)加大科技攻坚。在注重管理节能的同时,依靠科技节能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大力推广节能先进技术,提高工业产品能效水平,多方位挖掘企业节能潜力。

(六)强化监管能力。切实加强市、县(区)节能监管、监测、监察机构及能力建设,落实国家节能机构能力建设配套资金,形成行之有效的节能监管体系。贯彻落实好《节约能源法》,发挥好质监部门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七)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节能降耗培训,强化节能意识,努力提高节能降耗工作技能和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推广节能降耗的好做法、好经验,促进相互间的学习与借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的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努力形成全市上下人人关心节能,人人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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