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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9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81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0]19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视创星(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于2010年5月21日到浙江省长兴县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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