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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环保厅

【发文字号】 鄂环办[2009]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环办[2009]62号)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环保部《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环办〔2009〕56号)的精神,提高全省环境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夯实业务基础,增强应急监测实战能力。根据《湖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和2009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于2010年5月-6月开展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现将《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实施。

附件: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环境监测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引导和激发广大环境监测人员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热情,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为目标,本着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以技术比武为契机,在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形成刻苦钻研、技能熟练、锐意进取、服务创新的良好工作氛围,推动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全面提升环境监测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监测管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兵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

副组长:李国斌 湖北省环保厅副巡视员

成 员:刘义荣 湖北省环保厅科标处处长

徐 松 湖北省环保厅人事处处长

张文漫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制定环境监测技术比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与技术比武各相关单位的日常沟通和协调;技术比武结果发布和技术比武总结;会务接待、后勤保障等。

主 任:张文漫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副主任:宋国强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

吴 丹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

成 员:曾 强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办副主任

肖锐敏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程师

罗 军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副总工程师

程为荣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主任

马先锋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一室主任

田一平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三室主任

施敏芳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综合室主任

(三)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由外聘的资深环境监测专家人选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技术比武规则、评分细则及理论试卷;确定技术比武场地、设备;技术比武各阶段的评判工作;技术比武结果的统计分析等。

主 任:吴 丹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

人员组成:共12人。

三、参赛队及人员

参赛队:省、市、州、林区共18个监测站

人 员:每队5人,其中,领队:1名,水质分析2人,废气监测2人。

四、比武形式及内容

(一)比武形式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由市、州、林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本辖区技术比武方案,组织辖区内环境监测站实施。预赛工作应于2010年1月底前完成,选出参加省级决赛的人选组成本辖区代表队。

2.决赛。由湖北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各市、州、林区环保局按照预赛成绩推荐4名选手参加决赛。

(二)比武内容

本次技术比武由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重点考核参赛人员掌握专业知识的全面性、实验室分析、现场操作技能的规范性以及熟练程度。

预赛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各市、州、林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定(也可参照以下决赛考核的内容进行),决赛考核内容确定如下。

1.理论考核

(1)考核范围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和废水、酸沉降、噪声、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气和废气、生物、土壤、固体废物、室内空气、质量管理、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大型仪器分析、自动监测、污染减排以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多方面知识点。

(2)考核形式

理论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核时间为120分钟,试卷分a、b卷,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选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等。

(3)试题来源

试卷由比武专家委员会编写并确定,其中60%来源于《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编);40%由专家委员会专家命题,经比武领导小组确定。

(4)评分方法

考核完毕后,由技术比武专家委员会根据标准答案和评分实施细则对试卷进行统一批阅,并在技术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分数统计。

2.操作技能比武

(1)考核项目

水:水中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盲样),要求在50分钟内完成,重点考核实验室分析基本操作的规范性以及分析结果的准确性。由各队水质分析2人参加。

气: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现场监测,重点考核烟尘和二氧化硫现场监测操作的规范性及准确性。由各队废气监测2人参加。

(2)物品配备

技术比武组委会向各参赛人员提供高锰酸盐盲样和二氧化硫标气,其余设备、仪器以及原始记录报表等由各参赛人员自行配备。

(3)评分方法

水、气实际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由比武专家委员会根据《操作技能比武评分细则》进行现场考核和评分,并在技术比武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进行分数统计。

3.技术比武场地

技术比武所需场地由技术比武组织机构和技术专家根据技术比武的要求,按照“选手相对集中,赛场设备设施完备、先进、安全且具有代表性,赛场内外环境适宜,交通方便”的原则选择确定。

1.理论考试场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操作技能比武场所:(1)水中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盲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的现场监测:待定。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12月上旬)。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动员,做好预赛准备工作。

(二)比武预赛阶段:2010年1月底前,由各市、州、林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自行组织完成预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决赛阶段:2010年6月底以前组织完成省级决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技术比武总决赛。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0年12月):对比武活动成效进行总结评估、表彰。

六、奖项设置

(一)评比方式

团队总成绩:按照4人的理论成绩与操作成绩的总和排序。

单项成绩:按照单项的理论成绩、水项目操作成绩、气项目操作成绩分别排序。

(二)奖项设置

团体奖3名;

理论考核单项奖10名;

操作考核单项奖各3名。

奖项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在全省环保系统进行通报表彰。竞赛成绩纳入年度系统目标考核加分内容。

七、有关要求

(一)各地环保部门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积极认真地组织,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支持,确保选拔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各地环保部门要联系当地环境监测工作实际,编制本辖区的比武实施方案,准备并组织本辖区的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要借此次活动掀起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监测队伍建设。

(三)活动组织部门要加强宣传,弘扬先进,注重发掘报道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增添技术比武活动活力,扩大环保系统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认知度。

八、其他

(一)决赛时间另行通知,各监测站的预赛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二)本实施方案由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未尽事宜,另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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