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卧龙区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的批复 (宛政文〔2009〕158号) 卧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的请示》(宛龙政文〔2009〕14号)收悉。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豫发〔2005〕2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你区设立龙王沟风景区办事处,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此复。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