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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专项为儿童大病救助募集慈善基金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赣慈发[2009]18号《关于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专项为儿童大病救助募集慈善基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应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我厅的干部、职工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正确认识开展慈善捐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踊跃捐款。为了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的范围和对象
全厅在职干部、职工。

二、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时间
2009年12月1日至20日。

三、募集资金及材料上交要求
12月20日前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将本次活动募集的资金全部汇缴到厅直属机关党委账户,户名:中共江西省建设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开户银行:南昌市工行省府院分处,账号:1502206509026417320,或将现金统一交至厅直机关党委,同时上交捐款人员名单、捐款额(电子稿、纸质稿)。
联系人:陈志钢,邮箱:77290162@qq.com,电话:6298190。
附件:关于开展2009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专项为儿童大病救助募集慈善基金的通知(赣慈发[2009]18号)(略)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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