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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魔术组合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9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魔术组合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52号)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你局津文广外[2010]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华夏龙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魔术组合一行2人,于2010年5月23日至11月22日到天津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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