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魔术组合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52号) 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 你局津文广外[2010]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华夏龙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魔术组合一行2人,于2010年5月23日至11月22日到天津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