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安德列斯·佛伦怀德乐队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3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64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悦色演艺经纪有限公司联合邀请瑞士安德列斯·佛伦怀德乐队一行7人,于2010年6月3日到上海商城剧院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士安德列斯·佛伦怀德乐队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