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文化部关于同意香港芭蕾舞团外籍演员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92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香港芭蕾舞团外籍演员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28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65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东方艺术中心邀请瑞典、加拿大、拉脱维亚、菲律宾、日本、韩国、南非、乌克兰、美国演员一行16人,于2010年6月4日到上海参加香港芭蕾舞团《仲夏芭蕾精品》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