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爱尔兰室内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30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27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时代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爱尔兰室内乐团一行21人,于2010年6月8日至21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