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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费率的批复(2011)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1]27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278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费率表的请示》(国寿财险发〔2011〕2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使用修订后的机动车商业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的费率,有关保险条款费率的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保监产险〔2009〕995号文件的规定。我会此前批准你公司使用的机动车商业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的费率同时废止。

此复

附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费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附件: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费率

序号

使用险种

费率

1

第三者责任保险

15%

2

机动车损失保险

15%

3

车上人员责任险

15%

4

车身划痕损失险

15%

5

机动车盗抢险

20%

6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

20%

7

自燃损失险

20%

8

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

15%

9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20%

10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保险

15%

11

车上货物责任险

20%

12

附加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保险

20%

13

附加油污污染责任保险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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