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郭杜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陕保监复[2009]4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郭杜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492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邦保险陕西分公司郭杜营销服务部职场迁址的请示》(安邦陕发〔2009〕462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郭杜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由西安市长安区郭杜长安产业园路口变更为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30层。迁址后,原址撤销。

二、请收到批复文件后,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到我局办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三、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你公司应当自换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进行公告。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