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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杨凌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陕保监复[2009]4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杨凌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地址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491号)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邦保险咸阳中心支公司杨凌营销服务部迁址的请示》(安邦陕发〔2009〕46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杨凌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由杨凌区公园路杨凌地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楼一层变更为杨凌神农路田园居商铺三层。迁址后,原址撤销。

二、请收到批复文件后,持介绍信或委托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到我局办理《营业保险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三、按照《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你公司应当自换取《营业保险业务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进行公告。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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