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中江·佳境天成”10kv缆线工程费用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7〕23号和市物价局、市房屋产权局、市城管局、市公用局、湖南省电力公司长沙电业局《关于对建设项目中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后续配套工程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通知》(长价房〔2007〕121号)文件规定,我局对长沙中江置业有限公司“中江·佳境天成”10kv缆线工程造价进行了价格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你单位应当按我局认证结论与湖南星电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严格按我局认证结论进行结算,自觉接受物价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