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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494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11]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494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
(穗价函〔2011〕105号)


市第三巴士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批准公共汽车494线票价的函》(第三巴士函〔201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市交委《关于调整公共汽车494线路的通知》(穗客管〔2011〕42号)同意你公司调整494公交线路。根据我市公交线路票价核定办法,现核定494公交线路 (天河客运站-科学城天泰二路公交场)票价为2元/人次。

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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