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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浙发改农经[2011]1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11〕110号)


舟山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舟发改农经〔2010〕14号)悉。经咨询评估,原则同意建设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土地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舟山市六横小郭巨二期围垦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发展海洋经济、增加土地储备、提高围区防灾减灾能力,对促进区域港口开发、临港工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该工程属于《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近期实施项目,是《浙江省三年滩涂围垦实施计划(2010-2012年)》前期推进项目之一。建设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选址
工程位于舟山市六横岛西南。工程区域面临象山港外牛鼻山水道,背靠积峙山、西沙头、炮台岗;东起炮台岗外白马咀、外青山一线,西至小郭巨山一期围垦工程。
三、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主要任务是为城建、工业和港口建设提供用地;工程围涂面积2.25万亩。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海堤总长6553m,其中新建郭巨堤4393 m,青山堤加高闭气1800m,炮台堤加高闭气360m;郭巨山水闸净宽25m,外青山水闸净宽25m,外青山通航孔净宽15 m(300吨级);围区临时河道5500m。
围区永久水面率应达到12%以上。
(二)工程为ⅲ等工程,海堤、水闸、通航孔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设计挡潮标准为50年一遇,海堤允许部分越浪;围区临时河道建筑物级别为4级,围区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当天排出;施工围堰等临时性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初定工程静态投资14.87亿元,工程总投资16.33亿元,资金来源: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管委会出资1.2亿元,其余商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和工商银行省分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法人和建设期
项目法人为舟山市六横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总工期为4年。
七、政策处理和招标方案
工程永久占地138亩,施工临时444亩。分监理和土建2个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下一阶段要妥然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落实节能、环保、水土保持措施,结合围垦区防洪排涝体系,对围区临时河道、水闸布置作进一步优化。进一步分析论证“通航孔结合青山湖”替代“白马咀防波堤”渔船避风方案的可靠性,落实渔民渔船安全生产措施。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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