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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甘质监标[2009]3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贯彻实施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通知
(甘质监标〔2009〕353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年6月17日批准发布了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gb/t1.1-2009非等效于iso/iec导则 第2部分:国际标准的结构和起草规则(2004年第五版)。新标准与gb/t1.1-2000版相比,在体系、结构、内容和编排形式等方面均有修改,是一项导则性的基础标准,是编写我国各级标准的指南。为做好该项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好gb/t1.1-2009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确保该项标准在2010年1月1日顺利实施。

二、2010年1月1日起,标准起草单位要按gb/t1.1-2009的要求编写地方标准,企业标准也应按该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执行。

三、2010年1月1日以后上报的地方标准送审稿应当符合gb/t1.1-2009规定的要求和格式。2010年7月1日以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不再受理未按gb/t1.1-2009要求编写的地方标准报批稿。

四、2010年7月1日以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未按gb/t1.1-2009和其他相关标准要求编写的企业标准将不予备案。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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