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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通知


【颁发部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石柱府办发[2009]28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9〕2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2009-2013年)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现状

我县境内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约35家(不含在建企业),其中危化生产企业3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约32家(其中加油站11家,液化气充装站4家,液化气经营户17家)。正在建设的石柱县工业园区内现已启动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我县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包括液氨、液化天然气、硫磺、硫酸、氧气、液化石油气和燃料油等7种危险化学品。

重大危险源情况:全县2个,其中重大危险源贮罐区1个、合成塔1个。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现状

1.事故情况

从安监局成立至今,全县危化生产企业未发生过由于化学品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2.事故隐患情况

企业布局不合理,导致企业各车间距离、企业与周边间距不足;同时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只注重生产,忽视安全;设备老化,技术落后,安全设施配备不足,存在着许多大小事故隐患。

3.规划情况

未规划化工园区,导致化工企业、环境污染源、安全事故危险源分布零散,增加了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工作难度,也不利于全县经济持续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石柱县委、县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指导下,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但是,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完善、不配套,已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不力;
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落后;
3、一些乡镇政府和企业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彻底;
4、部分企业忽视安全,管理不严,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
5、安全生产监察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制约和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6、安全科学研究和应用水平低。

(四)本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发展趋势及预测

一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要求县政府必须强化包括安全监管在内的社会管理职能。二是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加快,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更加受到重视。三是我国经济成份多元化的格局,使监管对象发生很大变化,需要在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上进行创新。四是随着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需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建立新的工作机制。五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我们改变传统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构建“国家监察、部门和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健全安全法规,严格安全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立足防范,强化主体,标本兼治,倡导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我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二)基本方针

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科技兴安”,装备、管理和培训并重;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五年期间,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紧紧围绕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体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努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严肃查处事故,杜绝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

(四)分类目标

1.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控制目标

每年死亡人数控制在0人,杜绝较大事故。

2.“四个监管体系”和“一个信息系统”

(1)安全监管体系

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业务熟练、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建立一支具有权威性,并赋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
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或危险性大小,督促企业建立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运行主体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协调作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管职能,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①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形式。
将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穿于各项工作中,确保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的顺利实施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以每年“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带动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逐渐向社会扩展,使安全宣传工作更能贴近生活、贴近市民,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②创建以全体市民为对象的开放式安全教育体系。
加强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通过重点强化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开设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逐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企业相互融入的开放式、多层次安全教育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层次和覆盖面。

(3)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与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所的沟通和联系。

组建危险化学品协会,为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提供服务。

(4)应急救援体系方案及编制预案、

①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五年期间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发挥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系统。
②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五年期间,将建设以企业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到2010年,各企业都应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备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应急救援队伍或与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5)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

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五年期间,依托县政府信息专网,建立起县、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网络,进一步增加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信息量,确保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实现公文来往的网络化,提高办事效率。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为基础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加强基础信息库建设,五年期间,要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库等数据库建设。继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突出在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等系统方面有所突破。

3.其他目标

(1)建立全县监控信息平台,重大危险源实现电子监控100%。

全县监控信息平台集成政府监管、企业监控、外部网络为一体的互连网络。系统综合运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大屏幕显示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以企业监控系统为基础,建成“可视(看)、可记(录)、 可巡(检) 、可(监)察、可报(警)”的“五可”网络监控管理信息数据中心系统,达到较高的监管深度和广度,使其达到信息资源共享,运转灵敏高效, 监管先进科学的特点

(2)完善适应化工特点的监督管理体制和应急救援体系。

(3)建设项目三同时达100%。

(4)重大隐患整改率达100%,员工培训率达100%,标准化达标率100%。

(5)新建化工企业进入园区达100%。

(6)化工园区周边不能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的建筑物拆除率100%。

(7)化工企业重点部位设立联锁系统率达到100%。

(8)实现危险废物的安全储存和处置,保障环境安全,达到危险废物处置100%,实现危险废物零排放。

三、主要任务

(一)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标准建设

根据本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际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照国家以上法律的内容,及时制定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的地方配套规章。力争在2010年,完成以下几个配套规章的制定和修订:
1、石柱县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
2、石柱县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石柱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4、石柱县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5、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6、石柱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规定
7、石柱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规定
8、石柱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

要依法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揭露、纠正、惩诫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石柱县现有的消防力量或救援力量主要是石柱县公安消防大队、中队和石柱县矿山救护中队,共有1辆抢险救援车、1辆水罐泡沫消防车、3辆常规水罐消防车、1台应急救护车;除了正压氧气呼吸器、正压呼吸器效验仪、自动苏生器、氧气充填泵、担 架、多参数测定仪、自救器、粉尘测定仪、电子风速表、防化服、战斗服、高泡沫灭火装置、高泡沫药剂、多功能液压起重器、防爆工具、电工工具、救护大绳器材外,配有个人防护器材。社会救援力量主要是企事业应急救援队伍5个,分别是茶园救护队、江龙救护队、赶家桥救护队,黉水沟救护队,四方化工救护队,共有救护队员50人,救护车辆5台和一些常备应急救援器材。

督促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并组织检查、演练,不断完善提高。

南宾、临港、有色金属园三个园区根据入园企业涉及的危险物质及其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并根据新进企业的情况及时修订救援预案,同时根据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相应的救援队伍,配置相应的救援器材和设备。

乡镇制定救援预案,同时根据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相应的救援队伍,配置相应的救援器材和设备。

要从组织领导、指挥协调、事故预警、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等方面抓紧制订完善《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1~2次演练,使之不断完善。
尽快摸清县消放大队、中队、矿山救护中队、各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人员、器材等情况,在此基础上联合组建一支专业化的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有效的增强事故救援能力。

以上救援预案应做到发生事故应急救援的有效联动。包括设备、人员的有效联动。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

积极推进石柱县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有:
1、加快信息体系建设,力争在五年规划末期,实现危险化学品管理的电子化;配合国家局内网加密传输系统电子公文的无纸化双向传输实行无纸化办公。

2、组建石柱县危险化学品专家顾问组,邀请县内外专家为石柱县的安全生产献策出力。
3、强化与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机构的协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科技含量,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四)危险化学品的执法与监督

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县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保证编制、人员、经费到位,并切实提高其权威性,每个乡镇要配备1~2名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强化预防性现场监察工作。县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对安全生产监察推行目标管理,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监察活动,加强预防性日常监察,认真核查从业单位情况,全面掌握本县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情况,督促从业单位认真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责任制,保障安全投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对那些安全生产管理松懈,短期行为严重,以致事故频发的单位的领导要追究责任,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给予相应处罚。对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确认率达100%,评估率达100%,整改率达80%左右,监控率达100%, 防止因特别较小事故隐患失管失控而造成较大恶性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培训教育

要建设好石柱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把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市场准入关,在安全管理人员及单位负责人100%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力争在五年内,实现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程,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网络,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初步形成以安全监管部门为主导,以新闻媒体和中介机构为载体,宣传、教育、工会、青年团等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新闻报道通讯员网络,实现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不断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挖掘和利用社区内部安全生产工作资源,把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街道、居委会和各个生产经营厂点;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晚会、摄影、和书法、征文,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一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和职工的参与度,扩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覆盖面。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五个整顿、两个关闭”。在五年规划期间,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以下五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生产工艺和设备、储存方式和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压力容器未按期检测检验或者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未经正规安全培训,没有取得任职和上岗资格的;经安全评价,确认没有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当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上述五类企业整改结束后,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检查验收,经认定符合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以下两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一律关闭: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活动的;经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七)重大危险源监控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督促企业尽快辨识和评估本企业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档案,责任到人,全方位24小时进行监控,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初发阶段。

(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急性中毒事故的预防性监察,对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和设施要加强隐患治理和监控,毒物危害重点岗位的措施有效率达95%以上。
完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制度,提高定检率,提高检验质量,消除检验盲区,完善石柱县危险化学品职业病统计工作。

(九)科研成果推广应用

按照《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推广项目目录》,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中迅速组织推广应用,力争在五年规划期间,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要做好推广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有关安全技术项目的开发,积极组织开展石柱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评选及表彰工作。对安全生产科技活动、科技成果利用和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重点扶持。对安全生产重大攻关项目和关键性技术研究成果建立示范工程,积累经验,推广使用。

(十)国内外交流合作

根据我县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技发展需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合作领域,积极吸收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与科技成果,增加人员往来和技术培训。积极引导企业不定期经验与技术交流,组织企业参加各自行业的安全生产技术交流,通过学习先进和典型经验,提高石柱县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

(十一)化工企业入园区

根据《石柱县工业园区规划》,石柱县划定南宾工业园(南宾镇、下路镇,面积12公里)、临港工业园(西沱镇,面积4公里)、有色金属园(龙潭乡,2公里)三个工业园区为石柱县化工园区,2010年新建的所有化工项目原则上必须100%入园。

园区管委会积极安排协调周边可能对园区内生产企业造成威胁的建筑物、装置等搬迁和拆除工作,同时保证在园区规划和安全间距范围内不得新建对园区造成影响的设施。

园区管委会根据入园企业的增加情况,及时做好消防、环保、安全方面的配套设施,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发生事故后的及时救援。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五年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必须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社会经济发展

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要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重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各种配套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果。各级安监、公安、建设、规划、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合作,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设备设施、个体防护装置、安全标志、标识等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认识,确保安全投入,推广适用技术,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能力建设

加强安监机构和安监队伍建设,配备充实各级、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特别要加强乡镇(居委)基层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委托执法,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装备水平、作业场所监督检查执法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对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挂牌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性。

(五)加大安全资金投入

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制定和完善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

安全投入的原则为企业投入为主,政府为引导,同时积极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

企业要依据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每年提取销售收入的一定的比例作为安全专用资金。

同时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全面完成安保互动工作,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各项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安全科技研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管监察装备的投入。企业要依据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切实把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推广应用纳入到我县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大实施力度。充分利用本地科研机构、安全中介机构等安全科技资源。利用财政政策,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工艺改造列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重要内容,提升企业安全科技和本质安全水平;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应用。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与安全中介机构的协作,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中介机构对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

(七)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其他城市、发达国家和国外民间团体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新的合作渠道,开展全方位、多形式和多层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领域的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资源,加快我县安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校、安全中介机构的合作,提升我县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理论研究整体水平。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工程)

1、建立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2、三个园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

3、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

4、建立安全监管信息管理系统

5、建立石柱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

6、建立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库

7、推广han阻隔防爆技术,提高企业的安全本质水平

8、切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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