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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溪市钱塘垅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浙发改农经[2009]10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溪市钱塘垅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1067号)


金华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兰溪市钱塘垅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金发改农〔2008〕302号)悉。经委托评估,现就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兰溪市位于我省中部,是我省水资源较为紧缺的地区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不断增长,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钱塘垅水库位于兰溪市梅溪流域马涧溪上,工程建设符合《浙江省小型水库建设规划》、《兰溪市水资源综合规划》等有关规划要求。工程建成后,可解决兰溪市兰江右岸马涧和香溪等乡镇11.7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问题,并可为兰溪市城区提供部分饮用水源和备用水源,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安全度。因此,兴建该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和规模
工程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水库正常蓄水位206m,总库容866万立方米,正常库容819万立方米,调节库容804万立方米,供水规模(保证率p=95%)3.48万t/d,多年平均年供水量1215万立方米。

三、工程总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同意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拦河主坝、副坝、泄水建筑物、里庄引水、应村引水、输水系统等级别为4级。
基本同意坝址及里庄、应村两堰址的选择意见,初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07.4m,最大坝高64.4m;副坝为c15砼灌砌块石重力坝,坝顶高程207.4m,最大坝高17.4m,泄水建筑物采用坝顶开敞式溢流堰,堰顶高程206m;里庄引水隧洞总长1530m;应村引水隧洞总长1370m。
原则同意输水线路选择,线路全长27.43km,其中隧洞长2.03km,管道长25.4km。

四、工程用地
水库淹没土地466.72亩,其中耕地157.28亩、园地30.76亩、林地173.32亩。工程永久占地234.23亩,其中耕地39.71亩,林地184.31亩。迁移人口68人,移民安置用地8.16亩。

五、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请按金华市环保局金环建〔2009〕21号的批复意见,认真落实环保措施。

六、节能
项目节能方案符合节能规范标准。

七、工程投资与资金筹措
工程总投资2.76亿元,所需资金由兰溪市政府筹措解决。

八、工程管理和工期
本工程项目法人为兰溪市水务建设工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工期29个月。
下阶段请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作好衔接,进一步细化输水管线与堤防等建筑物的交叉连接方案。
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批。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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