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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普陀区鲁家峙客运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舟山市交委:
《舟山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报普陀区鲁家峙客运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舟交〔2009〕335号)悉。2009年11月4日,省港航局组织有关单位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同意码头建在鲁家峙岛西部。建设规模为新建500吨级客运泊位2个及其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为260万人次。

二、总平面布置:原则同意码头总平面布置方案一,码头平台呈“t”形布置,码头前沿线位于等深线约-9m(85国家高程,下同)处,平台标高3.3m,长95m,两侧宽8m,平台中间40.5米宽17m,平台通过栈桥与陆域连接,栈桥长350m,宽12m。在栈桥北侧设面积6000多m2的平台1座,其上布置侯船办公楼、停车场等码头配套设施。

三、结构型式:原则同意码头采用高桩梁板式,桩基采用φ800mm嵌岩灌注桩和600×600mm预应力混凝土方桩。

四、工程投资:本工程概算投资5120万元,建设资金除部、省定额补助外,其余由地方自筹。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韦明华,电话:0571-8890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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