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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医院、学校甲型H1N1流感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长春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长卫法监发[2009]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长春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医院、学校甲型h1n1流感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
(长卫法监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当前我市已进入流感高发季节,普通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发病患者迅速增加。为了继续做好甲型流感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长卫发〔2009〕45号)和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对近期防控甲型h1n1流感卫生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落实驻院驻校责任监督员制度,根据驻院监督员医院感染控制监督要点及驻校监督“六四”指南对驻长二级以上医院及各学校实施现场卫生监督。同时,实施领导层层包保制,各监督所所长为派驻医院监督责任人。

二、各医疗机构、学校要认真落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要求,医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就诊患者就诊和陪护人员及学校有流感样症状(发热、咳嗽)的学生都要佩戴口罩。驻院、驻校监督员要将此项内容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驻院、校监督员要对所辖医院、学校进行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填写《甲型h1n1流感卫生监督工作日志》,并请医疗机构及学校防控工作具体负责人签字。监督所所长要做好巡回监督及监督日志的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督查作用,适时开展督查监督。

附件:驻院监督员医院感染控制监督要点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驻院监督员医院感染控制监督要点

驻院监督员在监督检查医院机构传染病防治及消毒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时做到“一查、二看、三问、四对、五记”,具体内容为:
一查:查医护人员个人防护(是否戴防护口罩,是否穿隔离服);查消毒(环境、药械等);查医疗废物处理。
二看:看资料(管理组织、管理制度);看记录(消毒记录、门诊日志、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理记录、院内自检记录等);看现场: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看设施布局。
三问:问医生诊断标准和疫情报告;问护理人员消毒灭菌技术。
四对:对门诊日志,对住院病例,对传染病登记本,对化验登记,对报告卡。
五记:记监督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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