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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中国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9]2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中国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医药〔2009〕237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中国科学院血液病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9]309号)收悉。经研究,对中国科学院血液病新增的血浆融化处理等6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予以核定(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自2009年11月25日起执行。
附件:血浆融化处理等6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血浆融化处理等6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项目编码项 目 名 称项 目 内 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元)备 注
1 血浆融化处理指用血浆融化机熔化 9.80 
2260000017血小板特异性和组织相关融性(hla)抗体检测  100 
 3310800020骨髓移植术含严格无菌消毒隔离措施,包括异体基因、自体基因供体4000 
 4310800021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术含严格无菌消毒隔离措施,包括异体基因、自体基因供体4000 
 5310800022自体骨髓或外周血干细胞支持治疗指大剂量化疗后;含严格无菌消毒隔离措施 4000 
 6310800023脐血移植术含严格无菌消毒隔离措施,包括异体基因、自体基因脐血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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