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丹麦“超级小飞侠”艺术团到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921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外[2010]13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国华演艺有限公司邀请丹麦“超级小飞侠”艺术团一行31人,于2010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到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