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柱县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柱府办发〔2009〕27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石柱县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石柱县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9〕321号,以下简称通知),充分利用邮政网络优势,全面推进我县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农村,服务于农民,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大意义
农村邮政物流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民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三农、惠农、强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农资流通渠道,规范其经营秩序的重要措施,对增加乡镇就业岗位,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我县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必须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议精神的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积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按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自觉履行责任,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有效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达到聚集各方面力量,共同营造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大好局面。
二、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邮政法》的具体要求和全国推广山东邮政发展物流经验现场会议精神,不断深化邮政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加大邮政物流科技含量投入,充分发挥邮政优势,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目标:按照我县城乡统筹发展目标和农民实际需求,把保障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和建设农村邮政物流配送体系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主导地位型、品牌型、专业型、规模型、服务型的现代化农村邮政物流综合平台。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指导,形成机制健全、布局合理、运转高效、安全可靠、服务周到、社会满意,人民群众放心的农村邮政物流体系,普惠于民。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商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银监办等部门要制定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上下联动,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要做好对乡镇农村物流发展工作的对口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我县促进农村物流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并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计划,落实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我县农村邮政物流健康、快速发展,
(二)结合实际,确立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模式。一是依托乡镇邮政部门,建立乡镇邮政农资配送中心,通过连锁加盟方式铺设村级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点,形成县级配送平台+乡镇配送中心+村级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点覆盖全县农村的邮政物流体系。二是利用邮政资源优势及网络优势、品牌优势、服务优势、整合社会有效资源,建立以邮政物流配送为中心,以农户与厂家之间产品直通渠道的运作模式,减少工业产品下乡和农副产品进城的中间环节,有效降低流通成本,让农村、农民实现优惠最大化。三是按照“统一配送渠道,统一产品价格,统一目标管理,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经营”的运作方式,逐步形成“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科技服务”的经营模式,以“政府+邮政”的监管模式,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邮政发展”的目标。
(三)着力推进农村邮政基础规划建设
要结合邮政发展的特点和农村发展需求,加大各方面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布局,全县拟用3年时间,解决邮政无自有生产营业场所问题,并拟建1个1000-3000㎡以上的县级集散、仓储为一体的物流配送中心, 15个面积为200㎡以上的乡镇配送中心,扩大农村覆盖面,2012年完成乡镇邮政(局)所及网点无自有生产营业场所的建设工作,村级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点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不断提升我县农村邮政综合服务能力。
(四)大力扶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将邮政纳入全县涉农企业范畴,重点规划、重点建设放宽准入条件,特别是针对邮政企业所属乡镇配送中心,村级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点,涉及到农资市场、农资产品等,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制订具体实施办法,特事特办,优先经营,解决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保证优先准入、优先经营,为邮政服务“三农”提供便利条件。扶持鼓励邮政企业建立“连锁经营+配送服务+科技服务”的新型农村物流新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村邮政物流。
四、用足用活用好政策,营造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环境
我县要用足用活用好《通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政策优势转化为促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优势,加快统筹城乡建设、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快速发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协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一)县发改委要加强对全县农村邮政物流基础设施规划研究的指导,并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推进。鼓励邮政企业利用网络优势,建立“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的农村物流体系,培育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支持邮政企业在农村投资建设物流配送中心、补建和完善乡镇邮政局(所)和村邮站设施。
(二)县财政局要积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邮政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给予专项资金补贴。将农村邮政金融作为财政代发各类款项、代收代缴农村养老保险及其他需统一收取款项的主要渠道。支持邮政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引导农民使用邮政金融结算业务,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农资信用贷款等业务。支持邮政金融参与财政融资项目,对邮政储蓄“三农”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三)县交通局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邮政企业给予强农惠农政策支持,解决邮政在农村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农村物流发展;支持邮政企业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业务;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邮政运输车辆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减免邮政办理农村物流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相关费用。
(四)县农业局要支持邮政开展农资产品分销、配送,按照有关规定为邮政企业经营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提供方便。协助邮政引进并推广优质农资产品,给予技术培训指导,帮助邮政提高科技服务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国家化肥淡季储备招投标。将邮政“三农”服务站纳入新农村“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一并实施,按规定享受财政专项资金补贴。
(五)县商委要支持邮政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代承办企业向农村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级便民商店进行商品配送,逐步提高农村商品统一配送比率。积极推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改造的村级便民商店代办邮政业务,整合资源,在村级便民商店中搭载村邮站功能。支持邮政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高农村邮政物流信息化水平。鼓励邮政为“家电汽摩下乡”提供综合服务,协调“家电汽摩下乡”中标企业和汽车、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使用邮政商函、物流等业务。
(六)县地税局要针对邮政农村物流配送运作困难、投入大的实情,研究农副产品进城的物流收入税收问题;按相关政策规定减免服务“三农”产品配送税费。
(七)县工商局要为邮政企业及其所属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网点配送和经营农资产品办理营业执照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县邮政公司直营门点及其所属加盟连锁“三农”服务网点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可凭县邮政公司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八)县金融办要支持邮政在金融网点缺乏的乡镇设置金融网点,推广信用村镇建设,协调解决信用村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支持邮政开展服务“三农”金融结算。
(九)县安监局要积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有关规定,为邮政物流企业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要充分利用现有各乡镇危化品仓储的能力,为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供便利。
五、加强监督引导,切实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县邮政管理局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做好监督、引导和协调工作,积极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一是要加大与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加强统筹规划,加强邮政发展专项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配套,把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县新农村建设规划,重点改造扩建补建乡镇邮政局(所)农资配送中心项目。二是引导邮政物流企业健康发展。继续深化邮政改革,引导邮政企业拓宽农村物流领域,畅通工业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流通渠道。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建立健全邮政局(所)设置备案、撤并审批制度。四是完善农村服务标准和保障措施,完善邮政普遍服务社会监督体系,督促邮政企业优化邮政网络结构和提升网点功能,提升农村邮政服务水平。
六、有关要求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大力发展农村邮政物流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提上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协调工作。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切实抓好对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工作的分类指导,切实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
邮政企业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抓紧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整合速递物流资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大力完善物流连锁配送渠道,搞活经营机制,加强管理创新,全面提高竞争能力。要结合自身需求,充分利用农村客运站、农村客运班线资源,在建设邮政服务“三农”农资配送中心、提升配送能力等方面与交通部门开展合作。要进一步夯实普遍服务基础,拓展服务领域,优化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增加销售品种,丰富服务内容,扩大市场份额,做大市场规模,不断提高服务“三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尽快成为服务重庆经济发展、满足群众多元化需要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为进一步丰富农村物流渠道,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