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闽侯县荆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9]37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闽侯县荆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9〕378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建设项目用地局部修改荆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9〕16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荆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15.3316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0.6063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荆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