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小提琴家宓多里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62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8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苏州科文演出有限公司与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有限公司邀请美国小提琴家宓多里,于2011年6月30日到江苏省苏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小提琴家宓多里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