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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到四川省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1]2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费翔到四川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41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11]2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沈阳新音乐文化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费翔,于2011年4月9日到四川省绵阳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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