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音乐舞台剧《纽约!纽约!》剧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31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9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德国音乐舞台剧《纽约!纽约!》剧团一行23人,于2011年4月20日至6月30日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注意演员着装要符合我国观众的欣赏习惯。
请你厅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音乐舞台剧《纽约!纽约!》剧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