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9〕231号 2009年11月2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2009年10月30日,副省长孙刚主持召开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虞国庆,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叶磊,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小南、副巡视员宋雷鸣,省财政厅副厅长毛祖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长邹明泉,省气象局副局长李集明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自2009年6月23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和6月24日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电视电话会议以来,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目前全省校舍排查鉴定工作基本结束,正在组织编制工程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即将转入实质性的全面建设阶段。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发扬前一段扎实的工作作风,加强协调,积极推进,齐心协力把下一阶段工作做好。
二、会议要求,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要把握三个时间节点:(1)2009年10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好校舍排查鉴定工作。(2)2009年11月底以前,省教育厅要把三年规划和今明两年的年度计划制定好。(3)2009年底以前,要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完成d级危房、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校舍、国家重点监视防御区校舍的抗震加固、迁移避险任务,争取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三年总任务30%的工作量。
三、会议明确:
(一)今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安排:一方面,中央下达我省的专项资金2.4亿元,按国家规定全部用于赣州的寻乌、会昌、安远、瑞金四个县(市);另一方面,今年全省筹措的约13亿元资金,全部用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如果工程建设还有资金缺口,则由市、县负责筹措解决。
(二)明后两年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要通过5条渠道来筹措:第一,继续整合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的省级现有资金,每年约6亿元,今明两年合计约12亿元;第二,从2010年开始,省本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两年内全省财政投入各级中小学建设资金的增量部分全部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第三,从2010年开始,省、市、县三级收取的城市教育附加全部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第四,争取财政部批复同意我省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两年内全部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第五,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专项补助。
(三)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资金的核算和使用要把握好三条原则:第一,上报国家校安办的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面积和资金预算,要按照这次排查鉴定核实的数据如实上报,积极争取中央的支持。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各地首先要认真按国家核定的生均面积标准确定建设项目;第二,在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对抗震加固、迁移避险、d级危房重建以及c级和b级危房改造,要进行科学的分类、划定,并分步按标准实施;第三,尽快制定出台有关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优惠政策,经省政府审定后,以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13个成员单位名义联合下发。
(四)要完善三项工作机制:第一,建立每月调度制度,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3日要对各县(市、区)的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调度情况将进行通报;第二,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绩效考评制度,对工程进度慢、工程管理差的地方,要减少工程资金安排,并追究当地工程负责人的责任,特别是要加大对工程建设资金安全使用的监督,对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第三,适当时候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