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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视频会议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相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理解《办法》实施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掀起学习热潮。省局决定召开全省工商系统贯彻实施《办法》视频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2009年11月23日下午14时。

二、会议地点:省局电视电话会议室,各市、州、长白山、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设分会场。

三、会议内容:贯彻实施《办法》动员讲话。

四、参加人员:主管领导;市场、消保、公平交易、企业登记、稽查、消审、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领导。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地点、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参加会议人员着冬季工商服装。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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