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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X2011Y05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1]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x2011y05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1〕76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规划局关于x2011y05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1〕18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翔安西路以西,万家春路以东,舫山西二路以南,海翔大道以北工业用地(编号:x2011y0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预申请)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预申请)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预申请)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x2011y05工业用地产业类型、土地用途、规划设计条件、环境保护、申请人资格、土地移交时间及土地移交状态、土地出让金及保证金、出让金缴交方式、项目投资强度、合同签订安排、土地移交时间及移交状态等要求,请在挂牌(预申请)出让文件中明确。

三、项目挂牌(预申请)出让方案洽谈的主要内容、确定受让人的方式、监管单位等按方案要求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挂牌(预申请)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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