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09]3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前言
我省是农业大省,气候变化直接威胁粮食安全,同时对生态环境、水资源安全、人体健康等构成威胁。随着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快速发展,温室气体排放呈增长趋势,发展低碳经济已成为必然选择。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的具体目标,结合湖南实际,省人民政府编制了《湖南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
湖南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
第一部分 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基本省情
我省位于中国中南部,属内陆省份,光、热、水资源均比较丰富。我省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处于全国中上水平,原生生态环境较好,但生态系统比较脆弱。近年来,全省为应对气候变化,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自然资源条件
(一)水热气候条件较好,有益于农林业发展。我省属大陆型亚热带季风湿润型气候,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充沛、热量富足、冬寒期短、无霜期长,全省年平均气温一般为16- 19℃,日平均气温在0℃以下的严寒天数平均每年不到10天,无霜期253-311天,为农林业发展提供了适宜的条件。
(二)以山区丘陵地貌为主,人均耕地少。我省东、南、西三面环山,中部丘陵,北部平原、湖泊密布,有“七山一水两分田”之称。全省国土总面积为21.18万平方公里,宜农、宜林、宜牧土地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9.56%、 57.4%、30%,其中湘中丘陵区和湘北平原区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的56.7%,是全国重要的产粮区。但是耕地资源供需矛盾长期存在,全省人均耕地0.06公顷,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1%,且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三)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我省内河网密布,水系发达,拥有湘、资、沅、澧四条河流和全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5公里以上河流5341条,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539亿立方米,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3980立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雨水丰沛,年平均降雨量在 1200-1700毫米之间,但时空分布不均匀,集中降雨期的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50%~60%,造成旱涝灾害频发。
(四)森林覆盖率高,生物资源丰富。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6.1%。有植物物种5000多种,其中木本植物2000多种,野生经济植物1000多种,药用植物800多种,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66种。有脊椎动物578种,野生动物83种,天然鱼类160多种。
(五)矿产资源丰富,但化石能源资源匮乏。我省是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已发现各类矿产141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的101种,34种矿种保有储量居全国前5位。但缺煤无油,煤炭资源保有储量仅占全国煤炭总含量的0.28%,油气资源均需进口或从省外调入。可再生资源开发潜力较大,太阳能年总储量约有1.25万亿千瓦,具有可开发价值的风能能源约5678万千瓦,沼气、秸杆等生物质能年总储量折合标准煤3972万吨。
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一)人口较多,城市化快速推进。2007年末全省总人口6805.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 5.2%,在全国排第七位。目前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快速提升阶段,2000年以来城镇化率以年均上升1.53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0.28个百分点, 2007年末达到40.45%。
(二)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03-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7年达到9145亿元,人均 14405元,居全国第11位。作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长株潭三市,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37.9%,正在打造长株潭“3+5”新型城市群,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业结构偏重,增长方式较为粗放。 2007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656亿元,较上年增长24.3%,其中重化工业的比重高达67.5%,产业结构重型化趋势明显。工业技术水平与装备相对落后,资源高耗型产业比重大,经济持续增长受到严重制约。
(四)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高耗能产业所占比重较大。我省各种能源生产占全国的比重较低,2007年一次能源自给率约为57%,对外能源依赖性较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10796.51万吨,其中煤占71.2%,油品燃料占13.62%,水电占9.89%,其他能源占5.29%。能源供应过度依赖煤炭,对环境、运输能力和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第一、二、三产业消耗能源分别占能源消费总量的4.86%、71.69%和12.85%。钢铁、水泥、电力、石油化工、煤炭开发和洗选、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占工业总能耗的84.75%,占全省总能耗的59.69%。第三产业能耗比重有所上升,城市居民用能稳步增长。
三、温室气体排放现状
(一)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3亿多吨二氧化碳当量。温室气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等。根据《中国气候变化初始国家信息通报》中有关温室气体清单的编制范围、方法及排放因子,利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等有关活动水平数据,估算得出2007年湖南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75亿吨、甲烷286万吨、氧化亚氮5.11万吨,按照全球增温潜势折算,2007年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约为3.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扣除森林碳汇约0.32亿吨,净排放约3.18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二)从温室气体排放源看,能源活动约占 65%。经估算,2007年全省能源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约2.26亿吨,约占全省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 64.6%;农业部门排放甲烷约181万吨,排放氧化亚氮约5.11万吨,折算成二氧化碳合计约0.53亿吨,约占15.1%;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源主要包括水泥、钢铁等产品生产,其二氧化碳排放约 0.49亿吨,约占14%;城市废弃物甲烷排放量约为105万吨,折算成二氧化碳约0.22亿吨,约占 6.3%。
(三)从温室气体排放趋势来看,单位gdp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减少,但人均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增加。2007年单位gdp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2.70吨/万元,比2005年3.03吨/万元下降10.9%,比2000年3.96吨/万元下降31.8%。人均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3.32吨,比2005年 2.93吨增长13.3%,比2000年1.31吨增长153.4%。
四、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与成就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省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制度,如《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湖南省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关于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意见》、《关于加强洞庭湖湿地生态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的通告》、《湖南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湖南省“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一五”节能规划》、《湖南省“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等等。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为我省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二)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三次产业结构发生显著变化,三次产业的比例由1978年的40.7:40.7: 18.6调整为2007年的17.6:42.7:39.7。第一产业比重显著下降,第二产业比重稳中有升,第三产业比重明显提高。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省加速推进湖南特色的新型工业化,加强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引导和促进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等一批传统产业高端化、高新化、信息化,培育和壮大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工程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使第二产业内部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大大降低了能耗,改善了环境。万元gdp能耗已由 2005年的1.40吨标准煤下降到2008年的1.225吨标准煤,相当于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000万吨。
(三)发展低碳和无碳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我省充分发挥水电资源较为丰富的优势,2007年水电装机已达到930万千瓦,占到全省发电装机总容量的近一半。利用“西气东输”契机,扩大天然气的利用,2007年规模以上工业消费天然气比2006年合计增长77.3%。大力推广沼气利用技术,建成农村沼气池189.4万个,年生产优质沼气能源90542万立方米。全省共有太阳能热水器 102.26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3万吨。
(四)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增加森林碳汇。自2003年以来,我省实施了退耕还林、防护林、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九大工程,5年间共完成人工造林116万公顷,对 453.2万公顷生态公益林实施了有效保护,建设绿色通道1470多公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达到115个,总面积129.2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1%。通过湘资沅澧四水流域和洞庭湖区的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程区水土流失面积减少30%,湘资沅澧四水流人洞庭湖泥沙量减少40.7%。林业用地1284万公顷,湿地面积 560.7万公顷,分别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0.64%和26.47%。
(五)推进科技创新,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合作。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创新,承担了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实施了“2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制与产业化”、“极端气象灾害预警评估技术体系研究与示范”等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大了新能源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了一批重大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此外,我省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合作,目前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cdm项目有121个,其中在联合国cdm项目执行理事会注册成功的有41个,项目成功实施预计每年可减少排放温室气体111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六)加强防灾减灾,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防灾减灾逐步规范化、法制化。积极开展了大江大河、病险水库、洞庭湖等水利工程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制度。完善了水文站网和预报系统,加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高防汛抗旱能力。深入开展气候灾害和地质隐患调查,建立了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病虫灾害等灾害的应急预案。
(七)实施计划生育,有效控制人口增长。 2007年人口出生率为11.83‰,自然增长率为 4.98‰,分别比1990年降低12.1和11.72个千分点,用较短的时间实现了人口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省通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少生近3000万人,对缓解人口增长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气候变化的影响与挑战
气候观测表明,湖南以气温升高为代表的气候变化已成事实,其产生的影响涉及面广,利弊并存,以不利影响为主。随着气候变化进一步加剧,对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诸多挑战。
一、气候变化的基本事实与趋势
(一)气温明显升高。1961-2007年全省年平均气温升高0.7℃,其中洞庭湖区升温0.9℃;升温最显著的季节是冬季,升温幅度达1.1℃。据预测,未来40年我省气候将进一步增暖, 2011-2050年全省年平均气温与1961-1990年30年平均相比将升高1.3℃。
(二)降水量时空分布发生变化。春、秋季降水量在减少,夏、冬季降水量增多,导致我省旱季更旱、丰水季节雨水更丰。据预测,我省 2011-2050年平均年降水量与1961-1990年30年平均相比无明显变化,但增、减变化频繁,最大增、减幅度分别达20%、15%。
(三)极端气象灾害增多。洪涝灾害趋多趋强。1951年以来,全省8次大范围严重洪涝有7次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热带气旋对我省的影响加重。根据热带气旋影响造成的暴雨过程强度排位,20世纪90年代之后有6次过程进入前10位;霾成为我省频次增长最快的灾害性天气。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全省年霾日数波动攀升,屡创新高。未来40年受气温升高和降水年际变化大的影响,我省洪涝、干旱及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频率将进一步增加、强度增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将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气候变化的影响
(一)对农业的影响。一是受气候变化影响,我省旱洪灾害发生频率增大、强度增强,直接造成农作物产量减产严重。近10年(1998-2007年),我省因洪涝灾害年均农作物受灾面积较前 10年增加6.5万公顷,粮食减产量增加0.9亿公斤;因干旱年均农作物受灾面积较前10年增加29.5万公顷,粮食减产量增加1.8亿公斤;二是种植制度和作物品种发生改变,气温升高也使作物的发育速度加快,生育期缩短,单产下降;三是气候变化使病虫害和动物疫病有新发和加剧趋势。气温升高,病虫害发育的起点时间提前,一年中害虫繁殖代数增加,造成农田多次受害的机率增高。作物受害程度加重,农药使用量增加,农业生产成本随之也增加。
(二)对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是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的结果,其中气候变化起到了进一步加剧这一趋势的作用。一是气温升高引起湿地蒸发量增加,导致湿地干涸、面积缩小,湿地和物种栖息地“岛屿化”和“片段化”程度加重;二是降水变化引起河流径流量变化,导致湖泊蓄水量变化,局部水体污染严重,湿地生态环境承载力下降;三是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使湿地生态系统遭遇干旱、洪水、冰冻等灾害的困扰加大,湿地物种资源减少,生物多样性降低。
(三)对水资源的影响。由于降水变率加大,洪涝和干旱灾害出现的频率增加,强度加大;气温升高导致蒸发量加大,加重了河流污染程度,特别是枯水季节,水温升高,促进河流中细菌和微生物繁殖,导致水质下降,从而威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
(四)对交通和旅游业的影响。一是交通安全隐患增大。在气候变化的影响下,影响交通安全的强降水日数、雾霾日数在增多,冰雪天气强度在加重。二是水毁灾害增多。仅2007年全省公路因暴雨引发的水毁损失就达4.94亿元。三是提高旅游业成本,增大旅游业风险。因交通、旅游基础设施非正常损毁几率加大,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遭受人身伤害的可能性增加。
(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一是气温升高延长了有利于血吸虫病传播的时间,洪涝灾害增多为血吸虫病的流行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近年来,血吸虫病在我省呈上升趋势。二是夏季高温热害发生频率加大、强度增强,导致因中暑、心脑血管病、胃肠道疾病等患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增加。
三、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挑战
(一)对现有的发展模式提出了挑战。近年来,尽管逐步进行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但现代服务业发展仍然滞后,经济增长一直以来依赖高强度的资源投人,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偏低,2007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为9.2%,能耗较高的重工业比重高达 67.5%,工业重型化趋势明显。目前我省经济基础仍然较薄弱,正处在工业化中期初始阶段,工业适度重型化仍将不可避免,同时伴随着居民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能源消费还将进一步增加。应对气候变化需要走低碳发展道路,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重工业结构,提高工业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因此我省既面临强烈的发展需求,又需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如何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在发展的同时兼顾应对气候变化是我省面临的一大挑战。
(二)对能源消费结构提出了挑战。受能源资源的制约,我省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石油天然气完全依靠从外部调入。尽管可再生能源资源相对丰富,开发利用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仍然较低,不可能满足经济快速增长对能源的需求。目前全省水电的开发利用程度已接近70%,水电开发受多种因素制约潜力有限,开发难度越来越大,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发展刚刚起步。因此,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省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仍将难以根本性改变。应对气候变化对我省调整能源结构提出了严峻挑战。
(三)对科技开发能力提出了挑战。应对气候变化需要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适应能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走低碳发展道路,这些都离不开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目前我省人才和科技储备基础仍需加强,能源开发、供应与转换、输配技术、工业生产技术和其他能源终端使用技术与全国水平相比有一定差距,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生产装备所占比重仍然较高,一些重大关键技术亟待突破。因此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开发能力迫在眉睫。
(四)对农业适应气候变化提出了挑战。我省是一个传统农业大省,但农业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对气候变化非常敏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相对不足。要降低气候变化对我省农业的不利影响,必须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结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培育和选用抗旱、抗涝、抗高温等抗逆品种,加强防灾抗灾、稳产增产措施的实施与技术研究。为确保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农业领域需要进一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适应能力和抵御气候灾害能力。
(五)对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出了挑战。未来气候变化增加了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和强度,需要通过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全方位地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目前,我省已经初步建立了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体系,但技术水平较低,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有限,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较为薄弱,制约了我省防灾减灾综合能力的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极端天气与气候灾害监测、预警及影响评估等综合性的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第三部分 应对气候变化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大力推进一化三基战略,建设和谐湖南,实现科学跨越与富民强省的关键时期。全省应对气候变化需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中部崛起和“两型”社会建设为契机,以保障经济发展为前提,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为目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不断提升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综合能力,大力发展低碳经济,为保护全球气候做出贡献。
二、原则
(一)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应对气候变化应与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尊重自然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湖南,着眼全球,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长期挑战。
(二)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原则。减缓和适应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两个主要途径,一方面要优化结构,节约能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生态保护重点工程,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努力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充分发挥适应和减缓行动的协同效应。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的原则。应对气候变化涉及经济社会的许多领域,只有把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才能使这些政策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取得更好的效果。
(四)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要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中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节能技术、碳吸收技术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的开发、引进和利用,积极开展清洁发展机制合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五)广泛参与、共同行动的原则。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行动。政府部门应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企业应发挥技术创新和节能降耗的主体作用,公众应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意识,逐步建立有利于温室气体减排的生活方式。
三、目标
总体目标是: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明显成效,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不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较大增强。
(一)到201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有所下降,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得到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有所提高。具体指标为:全省万元gdp能耗从2005年1.4吨标准煤下降到1.12吨标准煤,下降20%,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新增水电装机80万千瓦,新增户用沼气池150万个,畜禽养殖大中型沼气工程5000处,动工建设一座核电站,做好2-3个大型风电场建设前期工作,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 70%以下;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6.4%,森林蓄积量达到4亿立方米;建设高标准农田33.3万公顷,改造中低产农田66.7万公顷,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00立方米以内,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城市防洪标准达标率65%,达到设计标准除涝面积50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森林面积比重达到40%,自然保护区占全省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6.1%;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000平方公里。
(二)到2015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10年有所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提高。具体指标为:万元gdp能耗比2010年有所下降;新能源 (不含水电,含抽水蓄能)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达到20%以上,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7%以上。
第四部分 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和任务
把应对气候变化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起来,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重点抓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强本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两方面的工作,确保实现本方案提出的目标。
一、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和任务
(一)加快产业升级,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整体推进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农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部门要分解落实任务,抓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专业化基地,培育核心企业,着力发展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先进制造、新能源、环保等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传统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争取“十一五”期间,服务业年均增长11%,到2010年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 41.5%,高新技术产业对增长的贡献率达15%以上。
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增长。新上重化工项目的能耗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或国际先进水平,抓紧出台限制新建高耗能项目的具体措施,严把土地、信贷两道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建立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与当地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认真落实国家调整出口退税、加征出口关税、削减出口配额、将部分高耗能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控制高耗能产品出口。对高能耗企业实行差别电价,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标准。
淘汰落后产能。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快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进一步淘汰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化工、煤炭、造纸、食品等行业落后产能,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分地区、分年度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对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实行“上大压小”政策,力争“十一五”期间实现关停小火电100万千瓦的目标。要限期淘汰5万吨以下的化学制浆造纸生产装置、年生产能力3吨以下的炼铟企业、3200千伏安以下的矿热电炉、4万吨以下的硫酸生产装置、200吨以下的炼铅生产企业以及没有规范化堆渣场的电解锰企业。
(二)强化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着力抓好工业重点行业节能。突出抓好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工、化学、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深入开展“百家企业节能行动”,确保年耗能4万吨标准煤以上的103家企业“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1140万吨标准煤的目标。落实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开展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电力工业大力发展大容量、高参数、高效率燃煤火电机组,积极发展超临界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提高一次能源的利用效率;提高电网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优化无功配置,合理调配电网运行,减少线路和设备损耗。钢铁工业实现技术装备大型化,生产流程连续化、高效化,提高余热、余压利用水平。有色金属工业大力推广新型高效选矿设备应用,推进磨矿工艺自动化,积极推广冶炼新技术、新工艺,进一步降低采、选、冶各个环节的能耗水平。石油石化工业提高石油炼制装置开工负荷和换热效率,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推广应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和石油焦气化燃烧技术,采用能量系统优化、重油乳化、高效燃烧器及吸收式热泵技术回收余热。化学工业采用先进节能工艺和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转化效率,加强余热回收利用。推行以洁净煤或天然气替代原料油改造。建材工业重点发展日产熟料 4000吨及以上规模先进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鼓励企业利用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污泥等生产多品种水泥。陶瓷行业淘汰倒焰窑、推板窑、多孔窑等落后窑型,推广辊道窑技术,采用洁净气体燃料烧成工艺。到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25%以上。
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加强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先安排清洁、高效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探索推行发电权交易,逐年削减小火电机组发电上网小时数。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的标准,长沙市率先实施新建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的试点。对新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销售阶段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监管,建立健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采用新技术对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照明、餐饮等方面进行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大力发展和使用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运输组织结构,大力发展铁路、水运等运量大、能耗低的交通运输方式,提高内河运输在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中的比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加快长株潭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严格实施乘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油耗汽车发展,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强农业节能,推广使用节能省柴炉灶、节能烤烟房、节能炒茶灶、节能砖瓦窑,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的更新改造。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引导和鼓励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合理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加大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力度。着力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燃烧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十项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争取国家环境资源国债资金对我省节能技改项目的支持,加大公共财政以及金融信贷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投入。
强化节能管理。实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将单位能耗降低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和重点用能企业。建立健全全社会能源统计体系,提高节能监测监管能力,实行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季报制度和能源审计制度。建立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严格的节能评估。深化能源价格改革,研究制定能耗限额加价政策,发挥价格杠杆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推动能效标识认证,加快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扩大能效标识在家用电器、电动机、汽车和建筑上的应用。
建立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和鼓励各类节能服务机构依法开展节能项目服务、信息咨询、技术推广,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三)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加快核电建设。支持中核、中广核、中电核、大唐、国电、华电在省内选址开展核电前期工作。重点抓住国家启动内陆地区核电建设的机遇,加快桃花江核电站一期工程4×100万千瓦级项目实施进度,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在2015年投入运行。争取中电投小墨山核电站一期工程4×100万千瓦级项目纳入国家核电调整规划,“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其他作为后备项目,适度开展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核原料勘探和开采、冶炼、纯化等,为核电发展提供原料基础。
大力开发生物质能。在农作物秸秆、薪柴、禽畜粪便、工业有机废弃物和城市固定有机垃圾等资源相对集中的地方,建设一批生物质发电厂。重点支持益阳开发区、南县、澧县、醴陵、屈原区、祁东、双峰、隆回、安仁、茶陵、汉寿等县市区生物质电厂项目。在资源落实的前提下,改造一批企业自备电厂、热电联产和常规小火电厂,由燃煤改为燃用生物质原料。推广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技术,扶持一批生物质燃料颗粒 (燃料棒)加工企业,逐步实现产业化。在集中屠宰场、工业有机废水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合理配套安装沼气发电设施。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填埋气发电工程,推广生物柴油、生物乙醇工程。
积极发展风力发电。进一步加强风资源详查和风电场规划选址工作,重点在洞庭湖区、湘南、湘西山区等资源相对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风电场。扶持电网薄弱或资源适度的地方,开发微型离网式风电站(以蓄电池储能),解决基本生活用电。大力支持湘电集团、南车时代等重点企业风电设施产业化。“十一五”期间争取开工建设2-3个大型风电场。
加强太阳能利用研发。组织力量开展太阳能资源评估工作,为制定太阳能利用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和金太阳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技术,重点在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宾馆等公益性建筑建设屋顶太阳能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在道路、公园、车站等公共设施照明中推广使用光伏电源。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合理开发水电。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发展水电仍将是我省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发展的重要措施。要依托我省较为丰富的水力资源,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合理有序开发水电,确保“十一五”期间,空洲、皂市、三板溪、柘溪扩机、黑麋峰抽水蓄能、筱溪等大中型水电项目建成投产,在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发一批小水电。
推广煤炭的清洁利用。重点研究开发煤炭高效开采技术及配套装备、重型燃气轮机、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1gcc)、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超临界大型流化床等高效发电技术与装备,开发和应用液化及多联产技术,大力开发煤炭液化及煤气化、煤化工等转化技术、以煤气为基础的多联产系统技术、二氧化碳捕获及利用、封存技术等。
(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资源综合利用。
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业领域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满足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对工业产品基本需求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水泥、石灰、钢铁、电石等产品的使用量。支持用再生材料替代新材,鼓励废钢材回收和采用废钢为原料的短流程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这些产品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
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建立城乡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培育具有产业特色的各类再生资源市场,提高再生利用的技术水平。重点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等回收,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抓好废旧电子产品处理再利用。加强对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和工业废渣、废气、废水以及农林“三剩物”、次小薪材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工作,强化瓦斯治理,坚持先抽后采,重点加快娄底、郴州、衡阳、邵阳等煤层气抽采开发项目,建设煤层气发电项目。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的各项政策,提升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动力,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加快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清洁工程的实施,到2010年实现全省城镇(含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20%的建制村完成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积极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按照城乡和区域统筹的原则,逐步推行和完善生活垃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通过实施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等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体制改革,推动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发展。根据我省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积极采用垃圾焚烧等先进技术。鼓励企业建设和使用填埋气体收集利用系统,减少垃圾填埋场的甲烷排放量。
(五)推动农业减排,增加森林碳汇。
努力控制农业部门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推广以节地、节种、节肥、节药等为重点的农业节约型技术和清洁生产,开展以农作物秸杆和畜禽粪便为重点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少(免)耕技术,增加农田土壤碳贮存。选育低排放水稻品种,推广稻田间歇灌溉。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推广施用长效缓释化肥,引导增施有机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研究开发优良反刍动物品种技术、规模化饲养技术,优良牧草和饲料的改良选育技术,降低畜产品的甲烷排放强度。继续推广普及农村户用沼气,实施农村沼气工程。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和推广利用力度,发展包括生物技术在内的新技术,力争在光合作用、生物固氮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增加森林碳汇。大力植树造林,加强森林经营,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积极推进公益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政策,在全省范围内严格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对商品林实行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执行林地总量控制和用途管理制度,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有效保护林地资源。实施优材更替和无节良材培养,选择种植高碳吸收的树种,并在城市、厂矿周边推广。提高现有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将固碳能力强的森林生态系统划建为自然保护区,增强森林碳汇吸收能力。积极推进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完成退耕还林造林43.6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40万公顷,营造防护林94.1万公顷,建设绿色通道7490公里,其中公路绿色通道6922公里,铁路绿色通道568公里和14个城市林业建设环城林带 683公里。
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和任务
(一)提高农业领域总体适应能力。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完善灌溉体系,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在易干旱的地方,加强农业节水示范工程建设,培育耐旱节水农业品种,推广旱季节水农业技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提高农业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应变能力和抗灾水平。
改善农业种植结构。根据气候变化对区域农业生产的影响,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新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扩大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种植,促进种植业结构向粮食作物、饲料作物和经济作物三元结构的转变。开展生物资源发掘及抗逆育种技术研究,发展包括生物技术在内的新技术,培育产量潜力大、品质优良、综合抗逆性突出和适应性广的优良动植物新品种。
加强病虫害防治。针对暖冬导致冬害虫存活率升高,病虫害易爆发、扩散等情况,选育适应性强的新品种,开发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的检验检疫和监测防治。
(二)强化林业、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
加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保护力度,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规范开发行为,禁止人为破坏。加强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搞好野生动植物本底资源调查和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选育和种植耐寒、耐旱、抗病能力强的树种,增强森林植物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病虫害防控体系,切实提高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控能力。
提升城市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切实执行《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优化城市绿地布局结构,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建成总量达标、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城市规划区内要统筹建设、合理分布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城市中心区的绿化要以种植树木为主,增加绿化面积,改善生态质量。要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在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形成各类绿地科学配置,以植树造林为主,乔、灌、花、草合理搭配,城郊一体的城市绿化体系。
加强洞庭湖湿地保护。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湿地保护条锄,制订和完善洞庭湖湿地保护政策,规范洞庭湖湿地保护与利用活动。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工程,有计划地继续开展退田还湖工作,在湘资沅澧中上游地区加大退耕还林力度,提高流域植被覆盖率,发挥植被涵养水土功能,并采取其它措施,尽量减少泥沙淤积。加快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建设,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洞庭湖湿地保护区建设的投入,增强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加强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制做好工业污染物和生活污水的达标排放,控制和管理好农业污染源。对珍稀鱼类和其它水生或陆生动物栖息、繁殖场所进行重点保护,禁止拦河、拦湖截捕或在鱼类洄游通道以及闸门上套网捕鱼。
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全省的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建立生物多样性综合信息库。加强外来物种监管,建立外来物种引种程序和审核制度,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保护本地生物多样性。推广化肥与生物农药技术、工程造林技术、草地修复技术等适用技术,建立一批适用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点。
(三)降低水资源的脆弱性。
健全防洪抗旱管理体系。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开展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雨情、水情、洪旱灾害信息监测体系以及四水、洞庭湖、大中型水库洪水预报调度系统,加大水库防洪优化调度研究力度。开展洪水风险管理和洪水影响评价。加强旱情研究和预测,做好干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干旱灾害处于基本可控状态。加强人工干预,建立省级人工增雨作业系统,在湘江流域中上游七市和相关县市区完善地面人工增雨作业体系,增强空地结合、点面结合、动静结合的人工增雨作业能力,缓解“长株潭”城市群、湘江流域枯水期水资源需求压力。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配置。制定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优化配置水资源,统筹安排生活用水、生产经营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明确初始水权,建立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用水权有偿转让。广泛开展城市节水、农业节水,加强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水功能区管理制度,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合理控制排污总量。建立排污许可、饮用水源保护、水生生态环境监控、重大水污染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努力改善水资源环境。
加强防洪除涝设施建设。加高加固堤防3870公里,整治河道1700公里,新建行蓄洪围堤及隔堤290公里,增加水库防洪库容10亿立方米,新增、改造排涝装机143万千瓦,改善除涝面积 42.1公顷,大幅度提高全省特别是洞庭湖区及四水沿岸城市的整体防洪能力。
(四)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气候变化对人体健康影响研究。卫生与气象等相关部门合作,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心脑血管病、意外伤害、中暑、呼吸道等疾病的发生发展影响研究,气候变化对疟疾、登革热、血吸虫病等疾病传播媒介的变化研究以及气候影响污染物的生成和分布研究。强化手足口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病原体产生环境及防控技术研究。
加强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监测、监控网络,提高突发性传染病监测预报的准确性。完善疾病防控体系、健康危害预警系统、应急预案和干预措施,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
控制血吸虫病蔓延。加大血吸虫病区灭螺力度,消除血吸虫病传播隐患;在血吸虫病流行季节开展血吸虫病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使血吸虫病在流行传播之前能得以有效控制;加强疫区人员的健康记录跟踪,让初感染者能得到及时治疗。加强洪涝灾害后有钉螺环境的监测与治理,防止灾后钉螺面积扩大。
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普及气候变化对人类健康影响相关知识,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疫病防御的意识;广泛开展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文明村等创建活动,倡导健康、环保、节约的绿色生活方式,改善公共机构和社区生活卫生环境;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切断相关疾病传播途径;加强对儿童、老人、孕妇和敏感行业作业人群的保护,切实增强公众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
(五)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整合气象、农业、林业、水利、电力、环保、地震、国土资源、民航等部门的观测站网资源,建立气候系统综合监测体系,增强监测能力。建立协调统一的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农林生物病虫害、森林草原防火、人工影响天气等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加强气候变化的预测预警。对与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要开展气候适宜性、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产生影响的分析和评估,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加强极端气候预警,强化气象灾害信息的发布与传播。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主要灾种的防灾、抗灾、救灾工程设施,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第五部分 应对气候变化的保障措施
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和复杂性的艰巨任务,必须通过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途径,建立强有力的保障体系,以全面整体推进。一、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加以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南实际,加快制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湖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配套体系,完善各类地方标准。加强对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监管力度,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和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
二、建立健全协调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和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要求,强化省级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在协调解决本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问题的职能。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应增强协同应对能力,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本部门的实际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要加强对本地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通过整合力量,协调行动,共同推进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三、加强统筹规划与宏观引导
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目标作为“十二五”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性指标,强化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意图和政策措施。各市州、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规划,要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及早制定和采取应对措施,变被动为主动,争取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取得先机,为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科技领域的人才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专家队伍,鼓励相关研究机构之间积极开展协作,在区域气候变化及其影响评价,农业、林业、水利等领域适应气候变化措施研究,重点行业节能技术开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研究等方面,广泛开展合作,共同攻克技术难关。要加强产学研结合,推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技术创新,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对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的消化吸收、集成和推广应用,培植一批低耗能低排放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积极开展低碳经济研究,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新模式,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交通体系。
五、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投资体制,拓宽资金渠道。各级政府要通过建立专项基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信贷优惠、直接补贴等方式,加大公共财政对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入力度,建立相对稳定的政府资金主渠道,带动和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入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之中。积极争取中央用于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将科技风险投资引入到气候变化领域,充分发挥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对气候变化领域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利用中国清洁发展基金、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支持湖南开展气候变化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项目建设。
六、构建全民参与行动机制
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忧患意识和全民参与意识。全面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将节能减排任务和措施落实到每个家庭、社区、企业、单位和机关、学校,让全民积极行动起来,营造全民应对气候变化的良好氛围。建立气候变化信息网站,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为气候变化信息的获取、交流与沟通提供一个快速而有效的平台。要强化政府、企业、公民等各类社会主体的责任,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对气候变化新格局。
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内外合作
积极融入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圈区域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多边和双边渠道,积极参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应对气候变化活动,加强与主要发达国家、相关区域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利用国际合作资源推动湖南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特别是要注重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利用国外技术和资金,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